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陕西省综治办 陕西省公安厅关于2014年评选“陕西省平安校园”的通知
2014-10-08 07:49:28 来源:省委高教工委稳定办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各市综治办、公安局,杨凌示范区综治办、公安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陕教稳〔2014〕8号)的相关规定,现就2014年省级“平安校园”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
二、名额分配:10所。
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2014年省级“平安校园”申报工作。
四、申报高校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平安校园”申报表(一式五份,详见附件),并将单行材料于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报省委高教工委稳定办。
联系人:郭旭光 巩建朝
电 话:029—88668632、88668631(传真)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陕西省综治办
陕西省公安厅
2014年9月28日
上一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