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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安排部署义务教育"减负万里行"活动


2013-04-09 09:47:55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日前,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宣传典型经验、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观念、营造良好氛围”为主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陕西省教育厅积极响应教育部号召,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活动。
      一是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2013年4月5日至5月1日期间,从市、县(区)、学校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工作,在各地自查期间,省教育厅将到部分市(区)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向全省通报。
    二是要求各地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入学秩序,明确招生时间,推进网上招生,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等各类违规行为。要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平台,认真受理举报信息,及时核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三是完善培训管理,推动行业自律。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类培训成绩与义务教育入学挂钩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不得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学科培训,不得有上新课、赶进度等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
    四是积极推介身边的好学校,以学生、家长、亲属、教师、校长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为主,客观、生动地宣传学校的鲜明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
    五是探索科学评价,完善考评体系,逐步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积极开展中考制度改革,推进综合素质评价,鼓励用等级制呈现中考成绩,扩大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人数。
    六是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典型。省教育厅将积极开展先进经验的总结交流与推广工作,以点带面,努力把“减负”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同时要求各地协调有关媒体大力宣传“减负”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一些“减负”工作不力,甚至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地区和学校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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