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中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2013-03-29 12:48:10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政督团〔2013〕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立德树人”的要求,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等方面的规定,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地和部分学校、幼儿园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充分论证,制定了《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中指标体系》,现印发各市、县(区),请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教育科研人员以及校长、园长、教职工学习,按照《指标体系》开展学校和幼儿园评估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3年3月11日
2013年3月11日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