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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


2013-09-17 16:15:36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信息与学校保障工作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保办〔2013〕19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和月度视频调度会制度的通知》(教信推办〔2013〕19号)要求,加速完成《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提出的任务,全面了解掌握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决定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月报制度
      (一)报送对象:各市(区)教育局、高等学校和厅属有关单位。
      (二)报送内容: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月度进展情况以及典型案例和好的做法。
      (三)报送时间:月报制度从2013年9月开始执行,每月月底前报送。
      (四)报送方式:报送材料经单位主管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省教育厅汇总整理后,将通过正式文件和《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通讯》报送教育部、省政府有关领导及全省各单位,并对没有按时上报月报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工作月报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积极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月报工作要责任到人,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于9月20日前报将信息表(见附件1)报送至省教育厅信保处。 
      (三)月报内容(见附件2)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力求反映本单位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联 系 人:李婷 黄建伟
      联系电话:029—88668695
      电子邮箱:xinxibaozhang@163.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909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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