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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4-09-30 11:24:47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稳定安全办公室(“610”办公室)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安办〔2014〕2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4〕2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工作
      各市(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保持学校安全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核心,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切实将教育部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力争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学校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集中打击和整治的力度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为重点,覆盖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内容。各学校要以学校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食堂、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规定,积极配合当地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等部门,认真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
      三、强化学校宣传引导,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打非治违与学校日常的安全工作紧密结合,在广大师生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题教育,引导师生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必要性,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打非治违工作,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各市(区)、县教育部门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对学校安全方面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通报批评。 
      四、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各市(区)、县要建立完善保障学校安全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使每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要细化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教育措施、督导检查部署,切实做到隐患有统计、整治有方案、整改有结果。
      各市(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各地政府联合执法的要求和部署,配合公安、交管、安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逐步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检查治理工作长期化、常态化。
      五、坚持统筹顾,确保各阶段专项行动任务落到实处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为自查自纠(9月)、重点抽查(10月)、巩固深化(11—12月)三个阶段。各市(区)、县教育局要指导各学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制表列出问题隐患清单,进一步理清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抓好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的落实,及时整改,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省教育厅将组织检查组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抽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学校,复查专项行动中应整改的单位;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学校对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为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请各市(区)、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学校于2014年12月1日前将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包括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安全管理处。
      联 系 人:高闫军
      联系电话:029—88998895
      邮 箱:aqglc318@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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