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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第十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5-03-24 11:18:29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安全管理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基一〔2015〕9号
 
各市(区)教育局、科协,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科协,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开展科学探索、科学体验活动,培养青少年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科学文化素养,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省科协制定了《陕西省第十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张兴宝
      电 话:029—88668926
      邮 箱:sxszjb@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3月18日
 
陕西省第十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届中小学生科技节主题:“科技创造未来,创新超越梦想”。全省中小学通过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浓厚兴趣,增强实践能力,在校园形成科技创新生动局面和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整体提升全省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二、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活动启动(4月1日—5月1日)。
      各市教育部门和科协自行举办本市中小学生科技节启动仪式,并按照“科技创造未来,创新超越梦想”主题,结合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活动的开展,制定与发布当地活动方案,做好面向所有中小学校的组织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方案实施,活动开展(5月1日—10月31日)。
      ——各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与科协密切合作,根据当地科技节活动项目和内容,主动邀请有关青年科学家深入学校举办科普报告会,指导中小学科技创新工作;要广泛开展科技创新与科普知识宣传,营造人人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科协要督促当地中小学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都应举办科技节。
      ——中小学校要结合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综合实践、小学科学等课程学习,积极开展科学观察、科技制作、小设计、小种植、小养殖、电脑制作、机器人比赛等多类型科技创新活动,做到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
      ——各级教育部门和科协要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和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生机器人大赛等竞赛活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各市、县也可自行组织有关比赛。
      ——各县(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与中小学密切配合,为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提供科技创新场所和条件。活动中心要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并通过专题培训、技能指导等形式,让广大中小学生参与和体验科技创新活动的过程与结果,提高实践能力。
      第三阶段:举办节日,展示成果(11月1日—11月30日)。
      ——以县区为单位集中展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可开展表彰先进、交流经验等相关活动,营造中小学生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氛围与环境。
      ——各市教育部门和科协要选择一个县区设立中心会场,举办“第十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展示周”,展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优秀作品,并做好宣传、交流、观摩、培训等活动。
      ——省教育厅、省科协将选择参加一个市的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展示周活动,树立典型、总结经验,集中宣传,向全省推广好做法和好经验。
      三、活动要求
      1.各市、县(区)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成效和先进典型成功经验,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
      2.中小学要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培养骨干队伍,完善激励机制,为学生普遍参与活动提供应有条件及保障。
      3.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和科协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与支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共同为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12月1日前,各市(区)教育局要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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