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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暨网络安全工作会议重点工作的通知


2014-11-20 19:38:12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信息与学校保障工作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保办〔2014〕14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基础教育信息化暨网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进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
      1.完善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
      各地要按照《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保〔2013〕8号)要求,在2015年6月前全面完成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各市(区)要在完成对所辖县(区)的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验收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提交验收申请,省教育厅将在2015年下半年开展对各市(区)的评估和验收工作。
      2.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
      各地要在争取政府财政支持的基础上,探索与社会企业、金融机构和运营商合作等多种方式,建立“政府规范引导,企业建设运营,学校购买服务”的机制,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班班通”建设,确保到2015年底,农村学校接入宽带互联网比例应达到90%,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小于1M;城镇学校接入宽带互联网比例达到100%,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小于2M。农村学校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普及率达到30%以上;城镇学校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普及率达到70%以上。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步骤、分阶段、分层次实施,积极开展与有关企业的合作,充分利用“全面改薄工程”资金进行分期偿还。省教育厅将设立专项资金,对建设成绩突出的县区进行奖补。
      3.大力推动“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的应用工作。
      各地要在试点应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校做好教师空间的开通,探索创新教学应用模式,2014年底,实现为全省20%的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并开展应用活动;到2015年底,为全省60%的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并逐步向学生和家长开放。同时要在应用省建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平台的本地化部署,不断丰富平台功能和服务,开展地方特色资源建设,并出台激励措施组织和鼓励教师参与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保证有条件的学校每年有30%以上的教师将自建资源提交到县级以上资源库。各市、县要通过平台的统计功能随时了解和督促辖区学校的应用情况,省教育厅也将通过平台汇总和通报各地的应用情况。
      4.大力开展教育信息化研究与试点工作。
      各地要指导和督促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尽快完成试点任务,及时总结经验,争取申报典型示范。省教育厅将在2015年开展试点巡视和评估,最终确立10个左右的示范点,并打造10个左右的智慧校园和人人通平台应用示范学校。
      5.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和管理制度,开展等级保护和网络安全宣传工作,提升技术防护能力,细化网络接入、机房管理、容灾备份、数据共享与使用等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各类数据与网站系统安全可靠。
      6.做好教育信息化建设月报工作。
      各地要根据《关于建立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陕教保办〔2013〕19号)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把教育信息化建设月报工作常规化,分级建立月报制度,及时汇总、按时报送,以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省教育厅将及时汇总各市(区)月报情况,在按月报送教育部的同时,向全省通报各市建设情况。
      二、完善本地教育信息化建设方案
      1.各地要尽快组织学习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细化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2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2.各地在做好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促进本地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特色激励政策和督导评估制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联 系 人:李 婷、廖赟琳
      联系电话:029—88668695
      电子邮件:xinxibaozhang@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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