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中小学德育工作年报制度的通知》(陕教德〔2006〕5号)要求,现将2015年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的落实开展情况,内容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文明教育,以及课堂延伸、走进经典、志愿服务、研学旅行、自强自立等实践活动。
二、相关要求
年报要实事求是,反映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举措、亮点和实践特色,体现新经验、新方法,并提出德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和建议。
各市(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年报须在2015年1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并电子文档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字数3000字内。
联系人:张兴宝
电 话:029—88668926
邮 箱:sxszjb@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