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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17个县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报告


2014-09-12 10:11:33   来源: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8月18日至30日,省督导团组织省督学,对阎良区等17个县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行了专项督导,共督查学校272所,教学点68个。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近年来办学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学生上学、生活基本条件得到了保证,大部分学校改造了土操场,“校校通”、“班班通”基本实现,营养餐全面推行,学校教学和后勤服务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

一、17个县区的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各县区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签订目标责任书,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积极推进大学区改革。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办学基本条件专项督查《通知》下发后,各市、县区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制定了整改方案,抓住暑假黄金时间,维修改造校舍,添置教学设施,加快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步伐。
2. 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近几年来,各县区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加强校舍等基础设施建设。耀州区近三年教育投入5.67亿元,铜川新区投入1.3亿元。地处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山区的丹凤县、留坝县近几年教育投入分别达到1.7亿元和1.65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桌凳、信息化教学、图书、实验仪器、体育场地等教学设施有了大幅改善。三原县计划今年9月将全县小学所缺的13000多套升降课桌凳全部配备到位。富县更换学生破旧课桌凳5000多套。阎良区投资6700万元购置师生计算机、改造学校操场和食堂,西乡、镇坪两县实现了信息化教学“班班通”,中小学所有班级安装了电子白板。各县区普遍重视学生交通及上学路途安全,大部分学校校门两侧50米设置了减速带和交通警示牌,一些县区还购置了校车。定边县补拨教育经费1.65亿元。
3. 积极加快农村寄宿制和薄弱学校建设。
旬阳县投资8026万元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学生食堂、教师周转房建设等项目57个,组织实施“饮水设施班班有”工程,让学生安全、方便饮水。陇县实施17个中小学食堂、餐厅建设项目,新增餐位1800多个。扶风县投资900万元建成9所学校的学生餐厅。在所督查的县区中,农村学校学生住宿、厕所蹲位等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住宿学生基本实现了一人一床。为解决好留守儿童上学和生活问题,所督查县区的大部分学校设立了留守儿童管护中心。
4. 重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各县区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农村中小学专业教师短缺和教师老龄化问题,为开齐开足课程提供保证。2014年暑假,志丹县新招聘教师268人,其中体音美专任教师52人。金台区将近几年招考的277名青年教师全部分配农村学校任教。武功县为农村中小学新补充教师245人。高陵县新招聘体音美教师59名,并从中学调整超编教师35名,到农村小学任教。各县区采取交流轮岗、中心校教师“走教”等办法,解决农村边远学校、教学点体音美教师短缺问题。大部分县区为教师每人配备一台计算机,落实了农村及边远山区教师生活、交通补助。韩城市为农村教师每人每月增加100至300元岗位津贴,享受此政策教师约占教师总数的50%。
三、存在问题及反馈意见
(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 校舍等教学基础设施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学校的土木结构校舍需要修缮,定边等少数县区个别学校危房没有全部拆除。西乡、旬阳等县还有一部分破旧课桌椅需要更换。各县区的少数学校教室门窗破损,一些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配备不到位。
2. 寄宿学校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个别寄宿制学校学生床位不能达到一人一床要求。部分学校食堂面积不足,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要,韩城市缺学生餐位3500多个,耀州区及铜川新区、西乡县、武功县普遍存在餐位不够问题。取暖设施配备不足,部分村小、教学点几乎无取暖设施。一些村小、教学点使用煤炉取暖,存在安全隐患。富县等县区少数学校没有设立留守儿童管护中心。
3. 学生上下学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学校临近国道、省道或县镇公路,学生上下学时段有交通安全隐患,一些家长用摩托车、电动车超载接送学生。一些学校门前道路两侧减速带和交通警示牌设置不到位,丹凤县部分学校门前道路两侧没有设置减速带和交通警示牌。
4. 教师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边远学校教师补助没有很好落实。农村中小学校教师结构性缺员现象比较突出,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等学科缺乏专业教师,扶风、金台等大部分县区存在教师缺编问题。农村、山区教师享受生活补助的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镇坪、留坝等县边远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尚未落实,阎良区、高陵县等县区每月补助较少。
5. 个别县区仍存在欠拨教育经费问题,志丹、三原等县区未能按年度拨付中、省规定的教育经费。
(二)反馈意见。
针对上述薄弱环节,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14项基本条件要求,提出如下反馈意见:
1. 继续落实好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办学体制。各县区政府应充分发挥管理和组织实施的主体作用,高度重视,明确各方职责,逐校建立问题台账,尽快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薄弱问题。
2. 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县区要管好用好中、省补助资金,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 规定,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学点的经费投入,推进均衡发展。
3. 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积极统筹解决部分农村学校校舍、食堂面积、床位、体育场地、功能部室不够等问题,均衡配置教学、后勤设施资源,建设好每一所学校。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薄弱学科教师补充力度,不断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全面落实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及大学区等制度,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保证每所学校和教学点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5. 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抓好宣传教育,增强学生交通等安全意识。立即拆除已停用的危房,维修改造危漏校舍。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的督导和综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学生在校、上学安全。
6. 加强督查落实。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的督导检查,县区督导室重点抓好对各学校办学条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督导,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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