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关于做好2015年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12-04 07:55:42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职〔2014〕24号

 

各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3〕4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以省级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支持及规划支持建设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为重点,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夯实职业教育发展基础,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项目安排原则
      (一)集中使用。拟对职业教育建设项目适当调整,减少项目设置数量,增加项目资金额度,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项目安排力戒“撒胡椒面”形式主义,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监管,切实提高项目资金效益。
      (二)突出重点。重点支持省上确定重点建设的51所县级职教中心;支持在服务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和显著特色的职业院校;项目资金导向从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转向内涵建设。
      (三)以奖代补。鼓励和支持地方财政加大项目投入,调动和发挥职业学校主动投入、自主建设和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能力,省级财政项目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取得突出成效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三、项目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申报项目:
      本次申报项目专项资金名称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金使用方向为“职业教育综合奖补”,申报单位为中等职业学校和市属公办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精品专业建设、示范校信息化建设、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基础设施改造、中职外聘教师、成人及社区教育实验区等,高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院校技能大赛。
      1.中等职业教育。一是精品专业建设,在已经建成的省级示范专业中,支持建设优势和精品专业,开发精品课程,共享优质课程资源;二是示范校信息化建设,对已经建成的省级示范校,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管理和教学质量;三是专业性实训基地,用于购置专业实习实训设备;四是基础设施改造,主要支持改造校园校舍等基础设施;五是中职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主要是中职学校外聘兼职教师及高技能人才补贴,省级奖补,学校统筹用于人才培养工作;六是社区教育试验区、示范区建设补贴,主要是对已建成的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试验区、示范区建设的补贴。
      2.高等职业教育。一是高职专业综合改革,加强高职院校骨干专业建设,调整专业结构;二是高职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高职院校,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强高职院校基础能力建设;三是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对2014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赛承办院校和国赛获奖院校进行奖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的基本程序是:
      (1)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高中)由县级教育、财政部门组织学校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并经市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项目,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填报《项目申报书》,经市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由报市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2)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视情况对相关项目学校进行实地考察。
      (3)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后确定项目学校,由各市教育及财政部门按照确定的项目在财政专网上审核。
      2.项目申报要求:
      (1)各市(区)申报项目数量按照下达的任务数量120%的比例申报。
      (2)市(区)、县要合理安排补助资金,确保建一所,成一所,不留半拉子工程。
      (3)各市(区)申报项目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务必于12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3.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申报书》(可登陆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或陕西职成教育网下载)。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项目现状、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等。
      (2)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校现有基础条件、市场需求、项目支持条件、项目投入情况,项目预期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
      (3)网上申报应按项目要求由申报单位提出资金申请,经省教育厅同意后,登陆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进行申报。
      专项资金项目库软件内网地址:http://200.1.1.78(省级部门用户)http://10.77.1.48(市县部门用户);外网地址:http://xmk.sf.gov.cn(各级项目申报用户)。
      网上填报必须在2014年12月4日前全部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海龙(省教育厅职成处)
      电 话:029—88668837
      邮 箱:sxzcjc@163.com
      联系人:罗继军(省教育厅高教处)
      电 话:029—88668916
      邮 箱:gjcluo@126.com
      联系人:杜 尧(省教育厅财务处)
      电 话:029—88668925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19日

相关热词搜索:职业教育 建设项目 专项

上一篇: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陕西省首批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下一篇: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