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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


2012-02-21 08:39:22   来源:   撰稿: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节选)

  2012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国家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深化改革,积极促进公平,全面提高质量,切实维护稳定,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改进党的建设,着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1.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教育活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的意见,大力推进阳光治校,切实加强对高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与实践育人。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修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动教材的广泛使用和教师培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大高校辅导员培养培训力度。加强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和立德学者计划。组织开展全国性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重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总结凝练大学精神和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加强和改进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

  3.大力加强教育督导和督查。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开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素质教育、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做好基础教育监测工作。加强对直属高校的巡视工作。加强重大教育工程项目规划和监督检查机制。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完善督查工作机制,规范督查工作程序。

  4.切实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各项制度,建设安全校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机制,积极推动并指导各地和学校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制定《中小学安全标准》。建立校车制度,积极配合做好《校车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卫生安全,严防发生食物中毒。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学生食堂工作。

  5.着力提高科学民主决策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风建设,加强教育政策与战略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有效开展机关作风评议活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干部交流培养办法,完善干部自主选学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新机制。关心青年干部成长与生活。积极推动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建立机关干部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完成直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探索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效途径。推进基层关工委建设。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落实机关文明公约,践行职业精神,创建和谐文明机关。

  二、深化改革,完善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6.确保4%目标如期实现。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各项投入政策,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按法定增长,不断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落实4%工作办公室。加快教育经费监管事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拨款、监管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家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制定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办法。

7.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高考改革重大问题,制定发布改革方案,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探索本地区高考改革。规范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指导高中新课程省份探索高考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指导高校试点学院和条件成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探索人才选拔方式。制订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实施定向就业招生工作方案,探索完善定向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

8.大力支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召开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性政策,引导民间资金兴办教育。推进民办教育改革试点。推动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健全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完善民办学校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落实法人财产权,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

  9.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改革。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加强教师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

  10.大力推进依法治教。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审议工作,做好《考试法》的修改审议。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推动尽快出台《教育督导条例》。开展《学前教育法》研究起草工作。启动《学位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工作。完成《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起草,研究起草《学校安全条例》。出台《教师申诉办法》,研究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继续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建设公益性教育普法网站。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学校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11.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深化人文交流,拓展区域合作平台。制定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措施,引进一批国际知名高校来华合作办学。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和完善质量保障制度,开展评估和质量认证。全面实施《留学中国计划》。制定《国际学生招收和管理规定》。研究制定中外学位互授联授的相关管理措施。发布孔子学院十年规划和“十二五”规划,办好网络孔子学院,支持孔子学院全面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在外留学人员的服务与管理。鼓励高校吸引更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来华工作。推进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12.切实推进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指导各地出台并落实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改革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制度,贯彻落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新规定,制定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安排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就读,并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决查处各种违规收费和违规办班行为。

  13.深入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各校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检查督促和总结推广。建立重大教育政策突破机制和程序,加快国家层面的重大教育改革项目推进进程。完善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联系,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工作机制。

  三、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4.着力推进内涵式发展。坚持走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艺术教育、语言文字等10个专题规划。加快制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办学标准,建立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倾斜。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加大省级人民政府对区域内教育统筹力度。

  15.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决防止出现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出台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加大力度,多种形式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16.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布局优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召开全国“两基”工作总结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推动各地落实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各项工作。审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坚持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继续推进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通过多种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立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17.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办出特色,探索区域高中多样化发展和学校特色发展的模式和办法。加快建立和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

  20.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加快推进“探索开放大学建设”重大教育改革项目。印发关于推进社区教育的意见,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试点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加强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终身学习、考试与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

  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21.健全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启动研制基础教育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启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做好义务教育教材的修订和审查工作,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进一步提高教材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公正、科学评价学生。

 

  25.全面加强体育。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保护学生视力。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高校新生体质测试公告制度。制定加强大学体育工作、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举办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国防教育指导纲要。

  26.全面加强艺术教育。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修订义务教育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推进高校音乐学、美术学(师范教育类)本科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继续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27.着力提高教师素质。筹备召开全国教师大会。研制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指导意见。贯彻落实高校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扩大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印发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推动中小学教师、校长全员培训。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建立中央补助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加大对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配合做好“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工作。

  28.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学信息化指导纲要》。印发实施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制定“中国数字教育2020行动计划”。实施“优质数字教育建设与共享行动”、“学校信息化建设与提升行动”、“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等专项计划。推进地方教育信息化建设。

  29.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发布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开展普通话审音工作。制定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加强语言生活监测和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切实推进“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

  五、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权利

  33.完善国家助学体系。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组织实施好普通高校国家资助政策。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加强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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