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关于做好我省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2014-06-06 08:43:38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财务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财办〔2014〕13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陕西省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据通报,预计今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较往年可能增大,且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为确保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国土等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结合灾害点实际情况,细化工作预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防治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校舍、堤坡及围墙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危险区域要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看管并及早排险加固。特别是对于通报的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学校,要安排专人加强监测预警,采用工程治理、禁止坡体在建、做好排水等方式排除隐患,严防灾害事故发生。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育救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资金及时拨付,使救灾资金真正用于受灾学校及师生,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严格信息报告制度,遇有重要事项和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同时抄报省教育厅。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针对性开展地质灾害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相关热词搜索:灾害防治 地质 系统

上一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和《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