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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省管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2013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


2014-04-10 08:17:22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民〔2014〕4号

 

各省管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

      2013年底,我厅组织专家组对省管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本次年度检查共涉及38所民办学校,经专家组评审赋分,2013年度检查中获得合格等次29所,不合格9所(名单附后)。
      一、基本情况
      通过专家实地评查,大部分学校能立足于社会需求和学生成长,扎扎实实办学,加大改革探索力度,在办学内容、专业设置、就业服务及校企合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坚持依法办学,在困境中仍坚持寻求新的发展,值得肯定。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生源严重不足的问题仍然困扰着民办学校,部分学校没有自学考试学生,转而依靠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助学办学,个别学校陷入停办状态。二是部分学校办学内容与审批不符,已经没有高等教育助学内容,事实上开展社会文化培训、技能培训等业务。三是一些学校资金短缺,长期亏损经营,处于收不抵支的状态,特别是西安金融财贸专修学院等校集资并引发群众围堵学校、上访等,影响恶劣。四是部分学校对年度检查认识不够,备查档案准备不充分,配合不到位,以各种借口不提供财务帐表资料,不组织教职工学生座谈等,隐瞒学校办学实际情况。五是个别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擅自在停止招生期间开展招生活动,制作招生简章,通过学校门户网站等发布招生消息,受到群众质疑,影响恶劣。
      三、有关要求
      希望各校加强内涵特色建设,苦练内功,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创造机遇,力争提升办学层次;切实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对于办学困难,难以为继的学校要依法依规稳妥退出或转型,决不允许组织非法集资,影响民办教育整体声誉。
      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学校,从即日起开始整改,整改期为半年,期间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期满后未正式申报评估的,视为经整改仍不合格。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个别学校已经连续2个年度检查不合格,整改仍达不到办学要求,省教育厅自2014年起不再对其进行年检,吊销其办学许可证,进入终止程序。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4月3日
 
附件
省管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2013年度检查结果
 

 

序号
校     名
结果
序号
校     名
结果
1
西安建筑工程专修学院
合格
20
西安江河资源专修学院
合格
2
西安通理国际深造培训学院
合格
21
西安医护专修学院
合格
3
西安交通大学南洋职业培训学院
合格
22
陕西科技经营管理专修学院
合格
4
西安现代工程技术专修学院
合格
23
陕西外国语培训学院
合格
5
西安工程机械专修学院
合格
24
西安朝华管理教育专修学院
合格
6
陕西能源科技专修学院
合格
25
陕西九三培训学院
合格
7
陕西文物保护专修学院
合格
26
西安培华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合格
8
陕西机械电子工程师进修学院
合格
27
陕西京师科技专修学院
合格
9
西安数字科技专修学院
合格
28
西安医学专修学院
合格
10
西安冶金建筑专修学院
合格
29
西安经开科技专修学院
合格
11
西安美科专修学院
合格
30
西安旅游培训学院
不合格
12
西安电子培训学院
合格
31
西安印刷科技专修学院
不合格
13
西安东亚科技专修学院
合格
32
西安金融财贸专修学院
不合格
14
陕西现代管理专修学院
合格
33
西安理工科技专修学院
不合格
15
西安高等职业技术培训学院
合格
34
陕西孙思邈国医药专修学院
不合格
16
西安管理营销专修学院
合格
35
陕西协和医学培训学院
不合格
17
西安国际商务进修学院
合格
36
西安电影培训学院
不合格
18
西安同仁培训学院
合格
37
陕西经济专修学院
不合格
19
西安华美专修学院
合格
38
陕西国贸专修学院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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