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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3-03-13 10:16:34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稳定安全办公室(“610”办公室)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稳〔2013〕2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3〕3号,见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13年第1号预警通知》(教基一厅〔2013〕3号,见附件2),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下称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形成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把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要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督导机制,在春秋两季开学前后、重要敏感节点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帮助、督促学校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的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文化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
    二、要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对校车进行备案登记、掌握底数,区分情况、加强管理,尤其是要主动强化学校自主管理和使用校车的安全管理。要对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开展专项整治,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
    三、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演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各学校在开学后第一周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在“五一”、国庆、寒暑假放假前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结合“3·25”第十八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等时机,根据学校实际和地域、季节特点确定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今年,教育部基教一司将会同中国·习网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加。
    四、要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每季度组织所属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开学前后、全国“两会”等敏感时期重点排查,把日常检查与定期排查、网上排查和网下排查、内部排查与配合有关部门排查相结合。要积极配合综治部门重点排查校园周边精神病人和有严重人格缺陷的人员,切实落实涉校涉园高危人员管控措施。各市(区)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每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及时上报稳定安全办公室。
    五、要主动做到家校互动共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访”、“告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电话短信提醒”、“签订家校安全管理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家校沟通,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使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探索建立家校联合预防溺水、自杀、交通等多发意外事故的有效机制,共同构筑呵护学生安全的稳固防线。
陕西省教育厅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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