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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4-04-16 07:55:52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民办〔2014〕2号
 
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
      现将2014年省管民办学校、独立学院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一)陕西省内具有2014年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二)由省教育厅批准设立并负责日常管理的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
      由省教育厅颁发办学许可证,主管机关为西安、宝鸡、安康等市教育局的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由上述市教育局负责。
      二、提供的材料
      (一)《陕西省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表》;
      (二)拟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样刊;
      (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1—2项应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本一份。
      请各校按要求备齐所有材料并经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备案后才能发布;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省教育厅提出修改意见,学校修订完善后予以备案。
      三、内容及其他要求
      请各校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陕教民〔2013〕3号)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及其他的要求准备材料和招生简章广告备案表。
      四、备案受理时间
      4月14日至5月16日工作日。
      联系人:万 军    联系电话:029—88668813
      张世飞    联系电话:029—88668637
      电子邮箱:mbjyc2008@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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