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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2013年素质教育创新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5 发布人:王梅 浏览次数:1178

全体教职工: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文件,2013年素质教育高峰论坛及年度素质教育创新人物评选工作已经开展现将评选范围、推荐方式、评选条件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学习文件,参照标准,积极参评,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者,于2013年11月18日将申请和相关材料上交学校办公室王梅处。

(一)推荐人选范围:凡西安市连续执教五年(含五年)以上的中小学(含职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现任专职教师均可推荐。

(二)推荐办法与步骤

推荐采取自我推荐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可填写西安市年度素质教育创新人物申报表(见附件),由申报人所在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汇总各方面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本校正式推荐人选。各区县教育局按照评选条件对本区县各学校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分学段确定4名推荐人选(小学、初中、职校、高中各1名)。市教育局各相关直属单位推荐1名人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于1120日前报市教育局。

(三)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政策、法规,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人格魅力,有团结合作精神,为人师表,重视、关心学生的终生成长,能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深受学生喜爱。

2.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及时学习和了解国内外学科教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教学实践坚持和秉承以人为本,注重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效整合,在教学中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勤于钻研教学技能,勇于创新教学方法。

3.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创新出具有自己风格的教学模式或教学案例;在新课程理念下成功进行课堂教学改革,讲授过市级(含市级)以上公开课或观摩课。能因人因材施教,大幅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质量,学生综合素质高。

4.具有过硬的创新意志品质,善于学习、积累、总结、反思,敢于质疑、否定、突破、创新,能用发展的思路对教学现状经常进行反思,并不断突破前人,有所创新。

5.有较强的素质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最近三年参与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价值;能将本人的教育教学创新实践加以理论升华,出版有教育教学理论著作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相关文章,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

(四)推荐材料

1.西安市年度素质教育创新人物申报表一式10份(电子版可从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www.xaedu.gov.cn下载)。

2.素质教育创新成果材料。被推荐者应提交素质教育创新成果材料,同时附相关的科研成果(专著、论文)原件或绩效证明材料。

3.音像资料。被推荐者应提供10分钟以内的个人陈述资料(DVDVCD光盘),主要阐释申报理由和开展素质教育创新实践的简要说明。

4.素质教育创新实践性案例论文。被推荐者应提供反映本人素质教育创新实践探索的案例性论文一篇。要求语言简洁,内容详实,字数在3000字以内。

 

附: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3年素质教育高峰论坛及年度素质教育创新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办公室

201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