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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测试的通知


2014-10-16 16:33:50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网站   撰稿:李黎丹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市教发〔2012〕468号)中关于施行教师素质教育能力测试,整体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的工作要求,借鉴201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市教发〔2012〕468号)中关于施行教师素质教育能力测试,整体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的工作要求,借鉴2013年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测试经验,现将2014年西安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人员范围

全市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不含职业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在教学一线任教人员。

二、测试时间

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测试,2014年11月16日9:00—11:00;

中学教师综合素质测试,2014年11月16日14:00—16:00。

三、测试组织

测试的命题、制卷工作由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测试的组织与实施由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各区县教师综合素质测试的考务及组织工作由区县教育局牵头,考试机构具体安排,原则上由中学、小学错时相互监考。市教育局申请财政专项经费,按每考场200元的考务费标准拨付区县,不向教师收取任何费用。测试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网上统一阅卷。考务管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四、评卷及成绩公布

评卷工作由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实施,实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xaks.com.cn)上公布,不查卷。

五、结果运用

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测试工作是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素质教育能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测试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奖惩等方面的依据。参加测试的教师,原则上不得请假,因故需请假的由本人所在学校审核后,报区县教育局审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取消2014年年终考核评优资格以及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资格。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测试工作是我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师综合素质的创新举措。各区县教育局要充分认识测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做好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测试顺利进行。同时,要结合实际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测试工作。

2.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教育局要主动向教师宣传、向社会宣传,要以测试为契机,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注重自身修养,终身学习,勇于创新。

3.合理安排,认真组织。此次测试涉及6万余名教师,人数多、任务重,各区县教育局要科学统筹,认真做好测试的安排、组织、报名与实施工作,协调区域内学校,按照便于管理又方便教师的原则,合理安排考场。各直属中小学校按属地原则,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

4.各区县教育局确定一名联络员,于10月2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与联系方式报市教育局师资管理处。

七、联系电话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87805950

 

 

西安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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