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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6年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6-04-05 09:19:32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基二〔2016〕8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西安中学:

      现将《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6年招生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电话:029—88668959(兼传真)
      电子邮箱:jytjj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
                       2016年3月28日

 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6年招生实施办法
 
      建设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是从源头上提高空军飞行学员来源质量、培养能够担当强军重任高素质军事飞行人才的基础工程,也是顺应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新形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益实践。
      2015年,在各市(区)教育局和承办中学的共同努力下,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在我省顺利建校,并圆满完成了首期110名招生计划。目前,我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初步形成了以文化引领学生、以环境塑造学生、以活动激励学生、以措施培养学生的格局,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受到了教育部、空军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由于我省各市(区)考试科目、评卷尺度、成绩公布时间、衡量标准不统一,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在2015年招生工作中还存在着招生模式、人才遴选方式单一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确保优质生源得到精招精选、应招尽招,经省教育厅与空军招飞部门共同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具有陕西省户籍、学籍男性学生,年龄14至16周岁(1999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对飞行有强烈兴趣和愿望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6年面向全省招生,航空实验班招生100名,预备生源班招生50名,招生计划实行单列。
      三、组织管理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空军招飞局领导下开展,具体招生事宜由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和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实施。各市(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做好招生录取有关工作。西安市教育局负责指导承办中学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工作。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与初选。
      2015年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负责,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协助,制定招生简章,利用网络、报刊和广播电视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向考生做好政策说明和解释工作,同时在我省各地市设招飞初选站,进行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常规体格检查。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和初中学校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组织做好考生推荐、报名和初选工作。
      (二)文化课测试。
      根据军事飞行人才的特殊选拔要求,我省对报考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初选合格学生进行单独的文化课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1. 测试时间:2016年4月1日报到(09:00-17:00),4月2日测试。
      2. 测试地点:陕西省西安中学(西安市凤城五路69号,乘坐117路、601路、108路、266路公交车西安中学站或乘地铁2号线凤城五路站下车即到)
      3. 测试命题:由省教育厅和空军招飞局委托相关单位依据《陕西省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说明》进行命题。
      4. 测试组织及方式:在省教育厅和空军招飞局监督指导下,由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负责组织测试,测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
      5. 测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00分  08:00-09:30
      理化(合卷)120分  10:00-11:30
      数学120分  13:30-15:00
      英语100分  15:30-16:30
      6. 成绩划线及公示: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对参与文化课测试学生的成绩进行统一划线后报省教育厅和空军招飞局审批。合格学生名单将分别在西安中学和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网站公示。
      7. 其他事项:参加文化课测试学生食宿自理。
      (三)招飞定选。
      空军招飞机构组织文化课测试合格学生进行招飞定选,确定定选合格学生名册,考查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1. 政治考核。参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2. 体格检查。执行《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3. 心理测试。执行《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心理选拔标准》。
      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定于2016年4月6日至13日在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进行(各市(区)学生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四)择优录取。
      空军招飞机构会同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依据考生招飞文化课测试成绩和招飞定选结果,综合评价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于6月底前在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和陕西省西安中学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且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空军招飞局审定,审定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省教育厅将录取学生名单下发各市(区)教育局。
      (五)报到注册。
      录取学生须按时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学生入学报到后,由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和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与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航空实验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按规定发放伙食费、被装和生活津贴。学生学籍注册手续由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五、关于预备生源班招生
      为确保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学生的数量和质量,自2016年起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增设预备生源班1个,招生人数50名。
      1. 招生对象:(1)招飞文化课单独测试成绩达到空军要求,但未进入航空实验班的招飞定选合格学生;(2)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优秀的招飞定选合格学生。
      2. 招收条件:参照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招生标准招收。
      3. 录取办法:空军招飞机构会同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拟录取学生名册;在各市(区)教育局提供相关学生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后,由空军招飞机构会同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为承办中学统招生;录取学生须按时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学生入学报到后,由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和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与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4. 相关待遇:预备生源班学生学籍注册手续由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享受空军及承办中学提供的被装及航空特色教育等有关待遇;高中毕业前,未补充至航空实验班的学生,正常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六、有关要求
      1.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选拔标准,严把质量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飞文化课测试,要严格按照我省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实施,要严肃考风考纪。对于考试招生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将及时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各市(区)教育局和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要按照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协助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及时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各环节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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