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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陕西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咨询会的通知

陕教民办〔2015〕9号


2015-06-04 14:40:36   来源:民办教育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各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有关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
      为配合做好我省高校招生工作,宣传我省民办高校招生的政策,规范民办高校招生行为,认真落实“放心上民校”活动的各项要求,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继续举办“陕西省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咨询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院校
      凡具有2015年招生资格且已办理2015年招生简章与广告备案手续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均可报名参加。
      二、咨询会内容
      (一)向社会各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第25号令)、《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11〕78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生简章与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陕教民〔2015〕4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将“放心上民校”活动落到实处。
      (二)各参会院校向考生、家长及社会介绍学校的历史、现状、师资、设备、专业、管理、质量、就业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提供本校经陕西省教育厅备案审查合格的招生简章等有关方面的招生信息。
      三、时间、地点
      布展时间:2015年7月27日—28日。
      咨询时间:2015年7月29日—31日。
      地    点:曲江国际会展中心B2馆。
      四、宣传报道
      本届招生咨询会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教育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以省教育厅主管的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教师报》为媒介,以该报《教师报•考试招生专刊》为阵地,对全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进行专题宣传,以权威的报道、专业的视角,确保“放心上民校”活动的有效开展。
      陕西教育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次招生咨询会议组织管理和会议服务,制定实施方案。会议的具体安排,由陕西教育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另文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可根据本校实际,积极自愿参加招生咨询会,坚持诚实守信咨询,推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使其成为宣传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取得的成就,展现民办高校风采的大会。参会院校要认真准备宣传资料,于6月24日(星期三)前将本校宣传资料和图片报送《教师报》编辑部。
      (二)参会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准备宣传资料和制作展板等,要客观真实地宣传学校情况,树立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的整体良好形象。
      (三)参会院校要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除大会专门安排警力进行现场管理外,各校也要组织保卫人员做好配合展位及周边场所的安全工作。
      (四)参会院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前来咨询的学生、家长,所有参会工作人员要衣着整齐、礼貌待客。各参会院校之间要讲团结、讲文明、讲礼貌。若发生矛盾或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大会组委会反映,妥善解决。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22日。
      报名地点:陕西教育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206、207、203室(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联 系 人:宋红霞 闫少强 杨贤 张小娜
      电    话:029—87335386、87318259、8731912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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