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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5年第1号预警


2015-04-07 08:49:45   来源:省教育厅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通报,根据既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及传染病流行特点分析,全省学校应关注以下事件:
      1.开学综合征:3月起,各大中小学校陆续开学,学生入学后因新感染源的介入、易感人群聚集等原因,较易发生呼吸道传染病聚集性发病。
      建议:(1)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开展以流行性感冒、流行腮腺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教活动,做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2)学校要保持教室、宿舍等的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密切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落实晨午检考勤制度;发现疫情要“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手足口病:监测数据显示,3月手足口病发病有上升趋势。根据该病流行规律分析,4月起将进入高发季节。
      建议:(1)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促使家长提高防病意识,落实流行期家庭消毒措施,孩子出现发热、皮疹或口腔溃疡等症状应及时到二甲以上医院就诊。(2)幼托机构、学校要继续强化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发现病儿及时隔离并上报;一旦有聚集性疫情发生,应根据要求执行终末消毒及停课措施。
      3.流行性感冒:报告发病较高的市是汉中市和榆林市,发病较高的县(区)是汉台区和佳县。建议:(1)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以流感为重点的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工作。(2)学校及幼托机构要着重防范流感的小范围暴发,做好晨午检工作,对发病儿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3)建议有基础性疾病的人及早注射流感疫苗。
      4.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目前气温尚不稳定,食源性疾患易发。建议设有食堂的学校,特别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要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留样、清洗与消毒等制度,切实发挥膳食委员会监督作用。不得制售冷荤凉菜,不得违规加工制作野生菌、四季豆、发芽土豆等易引起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要落实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和定期检查,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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