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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将推荐首批教育家专家型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2014-10-21 09:30:50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日前,西安市教育局决定从全市推荐150名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进行为期2年专门培训培养,将其作为首批西安市教育家型、专家型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遴选表彰人选。
      推选范围为该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现任校(园)长,含校本部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推荐条件如下:
      一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师德高尚,依法治校,治学严谨,清正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是年龄原则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在校(园)长岗位任职时间3年以上(含任职不足3年,副校长任职满两届以上),身体健康。
      三是中学校长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书记)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四是推荐的培养人员能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效突出、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个人或所在学校获得过区县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五是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在学校管理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主持并完成过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编著20万字以上教育科研著作;在CN(或ISSN)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论文;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2次以上奖励。六是持有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对参加过国家级或省、市级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培训,持有高级研修培训合格证书的优先。经过区县推荐和市级考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优秀校(园)长。
      该市教育局委托国内著名高校校长培训机构进行特色化、专业化、专门化培养,采取分段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理论培训,将导师指导与自主学习、国内访学与市内交流、理论提升与行动改进相结合,重点提升培养对象的教育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凝炼办学思想、创新教育实践、拓展教育视野。
      据悉,到2015年,该市将遴选10名在全国有影响的教育家型校长、100名在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型校长,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形成西安市中小学名校长团队,发挥思想引领作用,促进全市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水平提升。
(责任编辑: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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