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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系列问答


2013-05-06 08:51:50   来源:中国教育报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编者按】农村学校如何科学撤并?校车安全如何保障?何为“2011计划”?“2011计划”出台有什么背景和意义?如何加强师德建设?中外合作办学目前已经取得哪些进展?等等。这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牵动着百姓的心,为了帮助读者加深对这些教育热点问题的理解,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请他们就这些问题进行解答,本报从今天起开设专栏陆续刊发,敬请关注。

教育热点问答①:农村学校撤并应科学有序进行
   
      问:现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在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请问这项工作有哪些政策依据?农村学校撤并如何才能做到科学有序开展?
      答: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不断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明显减少。为了适应由“有学上”到“上好学”的历史性转变,改变一些地方办学过于分散的状况,根据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各地普遍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总体上看,布局调整形成了适度集中办学,提高了农村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效益、优化了农村教师队伍、改善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了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对于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相应带来了一些伴生的问题,如部分学生上学路程变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出现隐患、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不到位,需要加以规范和解决。
      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指导。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从科学制定布局规划、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2012年12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科学布局学校,保障学生就近入学。二是改善办学条件。国家实施了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加强宿舍、食堂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大帮困力度。国家提高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四是提高村小和教学点办学质量。2012年9月印发了五部门《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就提高农村教师素质、保障农村教师待遇提出了多项政策措施。启动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工作,为全国教学点配备远程教育教学设备。
      今后,一是要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布局调整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求和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制定2015年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报国家教改领导小组备案,在完成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布局调整程序,保障群众有不同意见的布局调整要暂缓实施。三是要下大力气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继续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四是要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是否制订专项规划、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工作程序是否完善、村小学和教学点建设是否合格等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热点问答②:校车安全管理稳步推进

      问:校车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过去一年,有关部门在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上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校车安全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校车安全问题社会高度关注。一年来,在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推动下,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共同努力下,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力保障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公安部门统计数据,2012年发生的涉及校车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42.1%和50.2%。 
      一是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印发了《教育部等20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保障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工作思路,统筹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与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把校车服务的重点放在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建立了一整套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牵头建立了由20个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二是指导、督促地方落实条例。2012年9月到10月,联席会议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各省份全部开展了自查,督查组对浙江、重庆等14个省份进行了抽查。督查显示,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按照《条例》要求启动了实施办法制定工作,已有26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2012年10月至11月,教育部对20个省份的1万名地方教育部门及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并发布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 
      三是完善标准,制定政策。公安部、工信部、质检总局、标准委制定或修订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校车标识》等。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分别对财政支持校车服务的政策措施、税收优惠政策、校车保险制度、相关标准等进行了研究。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提醒各地依〈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选购校车从源头上确保校车安全的通知》,以避免发生因购买不符合标准校车而无法办理牌证等问题。  
      下一步,将进一步引导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完善校车服务的政策措施。一是指导各地制定过渡期学生交通服务方案和校车服务方案,健全校车使用许可工作制度,建立可持续的校车运营模式;二是继续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切实落实《条例》和联席会议各项要求;三是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财政税收等政策措施,完善校车保险制度,完成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四是总结宣传推介校车管理典型经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五是加大《条例》宣传普及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教育热点问答(3):下大力气抓好阳光体育运动

      问:党中央、国务院对学校体育工作高度重视,但学校体育目前仍然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请谈谈如何更好地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答:自200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颁发以来,学校体育工作得到了进一步重视,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总体上来看,学校体育工作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下一阶段,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施,以中小学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体育,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初步配齐体育教师,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各方责任更加明确,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特别是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开足上好体育课。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的要求保证体育课时。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占用体育课时。
      二是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要求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安排课堂教学与课外锻炼,制订体育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三是改善学校体育基础条件。要加大学校体育投入,合理保证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用于体育的支出,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优先支持农村和民族地区学校体育工作。要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推动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要多渠道配备好体育教师。办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扩大免费师范生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中体育专业招生规模,完善农村学校补充体育教师的机制,鼓励退役优秀运动员从事学校体育工作。要加强农村学校体育教师和兼职体育教师的培训。
      四是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第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公示制度。深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测试结果要予以公布。第二,实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第三,实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各地经费投入、条件改善、阳光体育运动、学生体质健康等情况。第四,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学生素质报告书的重要内容,列入高中生和大学生档案,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是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各地要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以县为单位编制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争取用三年时间,在学校体育重点工作、投入方面有较大突破。
      六是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督导检查与问责。一是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二是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七是营造良好的学校体育氛围。

教育热点问答(4):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问:教师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请问过去一年来,教育部在师德建设工作上取得哪些成效?
      答:教师的一言一行会对学生产生重要而持久的影响,“为人师表”才能“立德树人”。2012年,教育部坚持把师德建设工作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建设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师德楷模不断涌现。2012年,教师队伍星光璀璨:“最美女教师”张丽莉、“科研让生命变得更有意义”的侯伯宇、“永生的博导妈妈”石秋杰、“用生命守望马克思主义阵地”的王强、勇斗歹徒的陆荣飞、舍生保护准考证的周玉兰、2012全国十大教书育人楷模……这些师德楷模的涌现,生动诠释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崇高师德,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高尚的道德情操,充分展示了当代人民教师的时代风采,在全社会特别是教育界一次次掀起了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
      二是各项制度深入推进。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继续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强师德建设。目前,全国有30个省份均将师德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师德教育作为各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28个省份建立了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29个省份建立了师德考评制度,26个省份制定了教师从业行为监管制度。各高校也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契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聘任、奖惩的重要依据,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过程中,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
      2013年,教育部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探索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师德楷模的宣传力度,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于教师队伍中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教育热点问答(5)“2011计划”提升高校创新能力

      问:“2011计划”一经推出便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请问该计划的出台有何背景和意义?
      答:2011年4月24日,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发表讲话时提出了“推动协同创新”的理念和要求。为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2012年5月7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正式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也就是“2011计划”。“2011计划”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第三个体现国家意志的战略性计划。实施“2011计划”,是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战略举措,是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行动。
      问:“2011计划”的内容和实施原则是什么?
      答:“2011计划”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根本出发点,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以创新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通过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推进高校八个方面的机制体制改革,即构建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探索促进协同创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寓教于研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建立持续创新的科研组织模式、优化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环境,通过任务牵引和中心建设推动转变高校创新发展方式,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1计划”的实施坚持全面开放的原则。一是面向各类高校开放,只要具备协同创新的基础、具有强烈改革意愿、能够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均可参加;二是广泛汇聚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创新力量,构建协同创新体和战略联盟,形成多元、开放、动态的组织运行模式。
      “2011计划”的实施坚持分层实施的原则。“2011计划”是一个支持性计划,更是一个引导性计划。要通过积极引导和系统部署,形成分层实施的良好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校级协同创新计划,在具有优势的领域组织优秀团队开展协同创新。支持地方政府设立“省级2011计划”,吸纳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当地产业和企业组建协同创新体,推进协同创新。支持行业产业部门组织和引导高校、企事业单位共同实施协同创新项目,联合支持协同创新活动。在此基础上,国家每年评审认定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形成分层实施、系统推进的工作机制。
      “2011计划”的实施坚持择优认定的原则。“2011计划”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明确有针对性的建设要求、准入条件和评审标准。教育部将在高校前期充分培育的基础上,每年择优遴选出符合“国家急需、世界一流”要求、具有解决重大问题能力、具备良好机制体制改革基础的协同创新体,认定为“2011协同创新中心”。
      问:目前,“2011计划”实施的情况如何?
      答:“2011计划”自去年3月23日正式颁布、5月7日召开视频会正式启动实施以来,得到了高等学校、行业部门、地方政府、骨干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积极响应,开局良好,呈现出积极稳妥的发展态势。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一是各类高校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正在迎来深化改革的新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300余所高校按照“2011计划”的要求,开展了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协同创新;有近150所高校成立了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二是各地政府高度重视,竞相支持,将“2011计划”作为推动区域发展的新支点。三是行业企业主动加盟,鼎力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工作有了明显的进展。协同创新的思想和理念也引起了行业企业的强烈共鸣。四是社会各界积极支持,踊跃参与,不断涌现协同创新的新经验和新模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近80%的中科院研究所、60%的行业骨干研究院所以不同方式参与到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组建当中,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问:日前,教育部对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进行认定与评审,能否详细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答:去年5月以来,在教育部党组的领导下,我们重点推动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组织了全国范围的宣讲活动。在各地教育部门的积极支持下,5月下旬到7月初,在全国各地共组织了32场宣讲报告,753所高校的4500余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二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研讨与交流。从7月中旬到9月初,先后组织召开了北京地区高校、农林类高校、综合性高校、工科和行业类高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人文社科领域的6个专题研讨会,交流不同类型协同创新的思路和具体操作细节。三是广泛调研,重点推进。先后考察了60多所高校,听取120余所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筹备情况汇报,参加了40多所高校组织的培育启动和战略研讨活动,重点推进了多个前期基础较好、有一定新思路的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工作。四是研究制订了认定方案。抽调高校有经验的专家成立“2011计划”认定工作研究小组,在充分研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和《“2011协同创新中心”专家认定细则》等工作文件以及2012年度的认定工作方案并启动了认定工作。
      2012年,“2011协同创新中心”共收到89所中央直属高校和31个省市自治区推荐的167项申请,其中面向科学前沿类29项,文化传承创新类28项,行业产业类55项,区域发展类55项。“2011协同创新中心”专家认定初审工作在今年1月12日至15日进行。认定初审工作遵循“集中研讨、独立评审、随机配送、比例限定”的方式,共邀请包括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产业协会及骨干企业的专家学者共175名参加评审,最后确定了35家协同创新中心进入复评答辩。评审专家及社会各界对于此次认定初审工作,均给予了较高的肯定性评价。
      “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评审标准非常严格,在党组“宁缺毋滥”的要求下,在高校前期充分培育组建并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基础上,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有实效的标准,认定内容高度聚焦到协同创新的核心要求,即明确的协同需求、雄厚的协同基础、有效的协同机制和明显的协同增效。从计划启动到现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要做到这四个认定条件极不容易,做得较好的高校都是在前期已经按照协同创新的思路开展了工作,并在“2011计划”推出后按照四种模式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完善。首批认定工作,就是要遴选出若干扎扎实实先行先试,通过推进机制创新取得一定协同成效的“协同创新中心”,为明确今后操作的思路和模式树立标杆,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全国高校实质性推动计划实施。
      问:请问“2011计划”今年的推进计划?
      答:在新的一年中,教育部将和财政部一起认真组织实施好“2011计划”,并以实施“2011计划”作为落实十八大精神,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关键抓手,进一步推进高校科技体制改革。一是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组织宣传,深化“2011计划”的精神和内涵。二是切实加强学校、省级、国家各个层面“2011计划”的培育组建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探索体制机制改革。三是总结有效做法,同时继续加强和地方、行业部门的协调。四是继续完善“2011计划”的支持方式和绩效评估模式。五是结合十八大的要求,制定“2011计划”的基本发展规划。

教育热点问答⑥:扩大对外合作引进先进教育资源
 
      问:请问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情况如何? 
      答:目前,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1780个。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扩大了我国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渠道,引进了较为先进的教育资源,增加了我国教育供给的多样性,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同时,中外合作办学推动了办学体制改革、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增强了办学活力,对教育改革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社会关注度、信誉度、品牌度明显提升,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问: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快速发展。2012年,先后批准正式或筹备设立上海纽约大学、温州肯恩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5所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大学,批准设立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等6个高起点的中外合作二级学院。全国本科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和高校内设的中外合作二级学院43个。
      二是高起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一步增多。2012年,共批准北京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举办了149个办学基础较好、实施本科及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国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数达732个,约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数的46%。 
      三是积极支持中外合作办学制度创新。通过建立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重点支持西交利物浦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发展。
      问:下一步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下一阶段,教育部将继续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求,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价和监管体系。二是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分类管理和统筹谋划,对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强调和鼓励高水平大学强强联合,对高校内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要突出双方办学特色,鼓励双方发挥综合学科优势,在学科专业管理方面多做探索,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重点突出专业优势和课程设置。三是加强对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发现、宣传和推广。

教育热点问答(7):强化顶层设计推进综合改革

      问: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这是对新形势下推进教育改革提出的新要求。请问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将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将遵循如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方向。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把人民满意作为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加强整体谋划。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把发展与改革一起规划、把深化改革与转变发展方式一同部署,进一步优化改革整体布局,系统推进改革。
      三是尊重基层首创。尊重基层,鼓励试验,大胆突破,保护基层改革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深入实施改革试点。
      四是增强政策协调。更加注重各级各类教育的相互联系及教育各要素的相互影响,更加注重中央和地方改革步调的衔接,以及各部门之间政策措施协调。
      问:请问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在哪里?
      答: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从工作有基础、社会有共识、群众能感知的环节入手,尽快取得更具标志性的成效。一是围绕考试招生、课程内容、创新人才培养、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人才成长立交桥政策等方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是围绕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等方面,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三是围绕完善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机制、落实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改革教育监测评价机制、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完善高校治理结构等,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四是围绕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改进教育信息化推进策略等方面,推进保障机制改革。
      问:请问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如何进一步改善推进机制?
      答:主要从四个方面推进: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中央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切实履行推进教育改革的责任,加强政策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教育改革重大问题。发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等机构的作用,加强教育决策咨询,提高决策水平。
      二是加大激励引导。加大对国家教改试点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改革条件成熟地区和学校先行先试。研究出台改革试点转示范的办法,确立一批改革示范项目,加大推广力度,充分发挥试点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动态调整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及时补充一批基础好、成效显著的项目。通过召开座谈会或现场推进会等方式,在更大范围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把改革试点成效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对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学校,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
      三是强化检查监督。组织完成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定期通报情况,加大督促力度,加快实施进度。建立健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人,确保可衡量、可检查。建立健全重大改革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深入宣传教育改革,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争取各方支持,合理引导改革预期,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教育热点问答⑧ :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问:请问2012年教育部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上有哪些新要求和新进展?
      答:2012年,教育部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大力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一是颁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提出全面要求。2012年12月,教育部发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提出以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目标,落实和规范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格局。要求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学校加强章程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健全学校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二是学校章程建设有力推进。教育部全面推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开展了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调动了全国高校章程建设的积极性,2012年全国大部分高校已经启动了章程制定工作。积极开展章程建设试点工作,确定12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作为章程建设试点高校,探索以章程建设系统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新途径、新举措。各省也积极推进省属高校的章程建设,组建了章程核准委员会,部分省属高校章程已经过核准。各地中小学也加强章程制定,许多地方正在推动形成一校一章程、依章办学的格局。
      三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成效显著。教育部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加强学校基层民主建设、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深入开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参与人数达150多万人。召开全国高等学校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经验交流会。很多地方和学校制定了教代会实施细则,不断探索创新,推进教代会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民主管理和科学发展。目前,全国公办学校教代会建制率已经超过98%,全国60%以上的高校建立了二级教代会制度,40%的民办学校也建立了教代会制度。
      问:2013年教育部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上将有哪些新举措?
      答:2013年,教育部将推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推进高校章程建设,教育部章程建设试点高校要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研究制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推动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构建完整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框架。

教育热点问答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问:近年来,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答:近年来,我国在促进教育公平、扶持困难群体平等接受教育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2012年,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在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方面有了新的进展。
      一、进一步提高了资助水平。一是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下达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中央专项奖补资金8亿元,重点支持24个省份(含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工作。二是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下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6亿元,资助学生490万人。三是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下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0亿元,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 
      二、进一步扩大了资助范围。2012年开始实施新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联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这是继免费义务教育之后,农村教育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2012年,中央财政下达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约80亿元,惠及1244万名学生;下达中职国家助学金资金预算约56亿元,惠及555万名学生。
      三、进一步延伸了资助领域。一是组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提供3元营养膳食补助,帮助改善学生的营养健康水平。2012年,中央财政下达营养膳食补助和食堂建设专项资金245亿元。目前,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覆盖22个省份699个县,每天有近3000万名农村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二是启动实施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1.4亿元,补助2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新生入学交通费等费用,实现了高中和高校之间国家资助政策的无缝衔接。

教育热点问答⑩:健全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问: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在确保校园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确保校园安全是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高度重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心理。
      一、切实落实“三防措施”。要落实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学校、幼儿园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要加强保安人员管理,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城市所有学校和幼儿园、农村中心小学以及其他规模以上学校和幼儿园,要配齐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和幼儿园时,要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
      二、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要落实每日值班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的流程和要求规范食堂管理,严格实行每月安全隐患自查制度。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中小学开展生动、形象的安全教育。分类指导和推进安全教育课程建设,组织各地学校创建安全教育精品课程。拓展校外安全教育。宣传自防、自救、互救和卫生防疫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防灾避险能力、自救互救能力。将安全教育制度化和常态化,特别要注重紧急疏散演练。同时,还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
      四、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落实学校和幼儿园的主体责任、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综治部门的组织协调责任,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的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

教育热点问答: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

      问:近年来,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日益严重,请问教育部对此持何态度? 
      答:教育规划纲要和学前教育“国十条”明确提出,要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学前教育“小学化”背后有复杂的社会历史和现实原因,防止和纠正“小学化”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机构、广大家长和全社会持续不断的共同努力。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工作指导,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加强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专业能力和素质。 
      问:教育部有何具体措施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答:教育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大力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对幼儿应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正面回答了幼儿阶段“学什么”、“怎么学”,家长和教师“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误区,提出了有效的教育途径与方法,指出了各种错误做法对幼儿终身发展的危害,为幼儿园和家长提供了具体有效的指导。
      还印发《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要求各地加强业务指导和动态监管,对学前教育“小学化”和小学违规举行入学考试问题进行督查整改。一方面,切实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禁小学举办各种形式的考核、面试、测试等招生选拔考试。
      同时,加大宣传,提升家长科学育儿能力。从2012年起,教育部将每年的5月20日至6月20日定为“学前教育宣传月”,在全国组织开展科学育儿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教育观。2012年,以“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为主题,通过开通科学育儿网站、播放公益宣传片和专家访谈节目、发放海报和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生活中学习,在游戏中成长”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家长科学育儿的信心和能力。

教育热点问答(12):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问:我国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后,进入到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均衡发展的新阶段。请问教育部今后将如何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答:今后一个时期,教育部将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要求,切实把《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落到实处,抓住关键环节,破解热点难点。
      教育部将推出一批通过建立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化管理、对口帮扶等措施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典型,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委托有关机构开发丰富优质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供全国学校免费下载使用。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以及薄弱环节、重点领域的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努力解决县镇“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改善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教师编制标准。合理配置各学科教师,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建立符合教育规律的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先把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减下来。帮助家长形成正确教育观念。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学生流动情况,切实防控义务教育学生辍学。规范招生办法,鼓励探索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缓解部分大城市仍然存在的“择校热”问题。
      问: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请问教育部将采取何种措施使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答: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拨付教育经费,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实行“全覆盖”。把关爱留守学生纳入社会管理创新范畴,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重视发展特殊教育,让残疾儿童受到特别呵护。

教育热点问答(13):抓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问:2011年11月,国家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一年来,为组织实施好这项计划,教育部重点抓了哪几项工作?
      答:国家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后,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提供3元营养膳食补助,每年投入资金约160亿元。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营养干预计划。
      一年多来,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全面部署,努力建设“德政工程”。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食安办等16个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试点省、试点县也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联动,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努力建设“放心工程”。制订印发了10个配套文件,对食品安全保障等多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三是推行公开,加强监督,努力建设“阳光工程”。各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方案、进展情况、组织机构等做到主动公开;各级学生营养办都开设了举报电话、邮箱和微博,接受监督;2012年,全国学生营养办对中西部22个试点省份进行了一轮全面检查。
      从2011年计划启动实施到2012年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91亿元,学校食堂建设资金约260亿元。国家试点覆盖了中西部22个省份的699个县、9.6万所学校,地方试点覆盖了13个省份的461个县、3.4万所学校,每天有3000万名农村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总的看,一年多来,营养改善计划各项政策基本落实,工作推进平稳有序,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国际组织的广泛好评。
      问:为继续顺利推进该项计划,教育部下一步将做好哪几项工作?
      答:一是抓好政策落实。督促各地将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食品配送费用等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二是重视食品安全。督促各地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食品安全措施,严格落实体检、消毒、留样、陪餐等制度。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防止滞留、滞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大宗食品采购、供餐单位招标等环节的监管。四是搞好食堂建设。督促各地按时完成食堂建设规划的编制;争取201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五是坚持阳光操作。督促各地做好实施进展、资金使用、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供餐单位(个人)、政府采购项目等各个环节的公开公示;指导各地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主动公开。

教育热点问答(14):职教人才培养改革取得新进展

      问:近年来,国家加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力度越来越大,请问教育部出台了哪些重要文件?
      答:重要文件有四类,一是突出类型教育特色,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起草《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项规划(2012-2020年)》,编制中高职衔接三年行动计划,以推动中高职衔接为重点,整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构建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立交桥”。
      二是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研究起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联合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状况调查,召开全国职业院校德育创新暨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联合举办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深入宣传职业院校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三是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调动行业企业积极性。重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汇集各方面专家3000多人。与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联合召开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制定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与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的意见》,举办了13次全国性的产教对话活动,研究制订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意见。
      四是抓好基础工作,推进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印发《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研究制订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开发建设职教专业设置管理平台。制定中高职专业建设配套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开发28个专业类近350门高职课程的教学资源库,改造升级400门国家级精品高职公开课程。
      问:大家都知道普教有高考、职教有技能竞赛的说法,请介绍一下技能竞赛的开展情况。
      答:办好技能竞赛是为了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教育部等23个部门联合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置比赛项目96个,设立了天津主赛场和10个省的分赛区,参赛选手超过1万人,更多的学生、学校参与大赛,从大赛获益。赛项由行业组织牵头设计,企业深度参与实施。为推动大赛制度化、专业化,指导组建了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院校竞赛工作委员会。
      问:去年教育部建立了职教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2012年,教育部建立了职教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集中动态反映职业教育质量的提高变化情况。已经发布的《2012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2012·发现高职》画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与发展报告》显示,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达到95%和87%,近3年高等职业教育为全国近850万家庭实现了高等教育学历“零”的突破。

教育热点问答(15):"高教质量30条"促内涵式发展

      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简称“高教质量30条”)在贯彻落实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方面有哪些总要求? 
      答:一是稳定规模。今后要保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相对稳定,高等教育规模增量主要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及扩大民办教育和合作办学。二是优化结构。通过调整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层次和类型结构,使各学科、各层次、各类型人才更好地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通过调整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结构,促进不同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提高整体水平。三是强化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扶需、扶特,克服同质化倾向。各类高校要合理定位、各展所长,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四是注重创新。鼓励地方和高校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以及教育管理的创新。 
      问:系统部署和推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主要落实在哪些工作上? 
      答:一是把人才培养作为提高质量的首要工作,巩固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深化本科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发挥评估作为国家监控高等教育质量重要手段的作用。二是把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提高质量的根本出路,探索建立协同创新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高考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推进试点学院综合改革,加大省级统筹力度。三是把教师队伍作为提高质量的根本保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完善教师的分类管理。四是把对外开放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积极引进优质资源,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全面实施留学中国计划。 
      问:国家层面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已经非常明确,还需要出台哪些政策形成合力? 
      答:要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高校出台省级、校级配套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高校、社会共同提高质量、监督质量、保障质量的合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好各方面力量,整体提升区域内高校办学水平。各高校要切实履行好质量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抓质量,及时推动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学校内部管理要全面服务于提高教育质量,落实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员育人,发挥好基层组织的重要作用。教育部将加强监督指导,对贯彻“高教质量30条”进行专项检查,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教育热点问答(16):稳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

      问:2012年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哪些进展?
      答:一是普通本科与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改革取得新突破。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稳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知识+技能”考核办法,扩大中职对口招生、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中高职贯通五年制招生录取规模,一些省市在高考中对高职考试科目、内容、录取等提出不同要求,录取新生约102万人,占高职招生总数的1/3。
      二是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90所试点高校,实际自主选拔录取2.45万名,占相关高校招生计划的5.6%,积极探索了创新人才选拔和人才综合评价方式。
      三是促进教育公平迈出新步伐。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首次顺利实施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本科一批为主的297所高校,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实际招生11752人,使贫困地区上一本人数较上年增加10%。
      四是成立了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对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改革进行调查研究和咨询指导,提出决策意见或建议。
      问:2013年高考,教育部将有什么考虑和举措?
      答:教育部将会同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在推进高考改革方面抓五项工作:
      一是研究确定高考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框架。
      二是积极推进普通本科与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规模,研究出台职业技能拔尖人才或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接受高等教育办法,逐步健全符合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和选拔要求的招生工作体系。
      三是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进一步明晰试点定位、重视选拔质量、鼓励探索创新、加强规范指导。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学校招生专业、考试人数、笔试门数,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四是开展高校招生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在高考基础上逐步纳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五是完善相关政策,优化计划结构,继续实施好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免费师范生、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等招生计划。

教育热点问答(17):完善公开选拔高校校长工作

      问:为做好公开选拔高校工作,教育部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的要求,继2011年公开选拔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校长试点工作之后,教育部于2012年底,又启动了公开选拔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三校校长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教育部事先专门召开公选校长工作座谈会,认真总结2011年公选校长试点工作,在充分肯定坚持党组领导、行家遴选、尊重民意、多维考评、差额比选等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公选办法做了进一步修订完善。
      问:目前所开展的公选,有哪些新的特点?
      答:一、报名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这次试点进一步改进了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限,报名方式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增加了3人以上联名举荐,报名时限由10天延长到20天,同时积极做好组织动员报名工作。
      二、遴选委员会构成更加优化。遴选委员会始终在教育部党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任由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担任。副主任除中组部、教育部、地方党委等高校干部主管部门代表外,注意选择与学校学科背景、行业特色相对应且办学层次较高的现任或离任中管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以及学术权威(院士)担任。选择其他委员时注意扩大参与面,除职位所在学校代表外,邀请更多任职时间长、工作业绩出色的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
      三、更加凸显校长职位特点。在整个遴选过程中,遴选委员会始终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标要求,着重考量人选的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和视野,对教育规律的掌握以及管理能力等情况。面试试题的内容更具针对性,更加贴近学校办学实际,注重考量人选的能力素质与学校学科特点、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契合度。
      四、程序和操作更加严谨。整个遴选过程严格遵循公告公布的程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专门成立由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负责同志参与的监督组对公选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面试试题由遴选委员会在面试当天抽签并经集体讨论确定,面试和面谈全程录像备查等。遴选过程中的程序衔接更加合理、紧凑,同时在每个环节具体操作上更具人性化。
      五、公选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为了积极回应社会关注,进一步加大了公开透明力度,主动邀请媒体记者现场旁听面试及后续单独采访,面试过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电视直播。

教育热点问答(18):切实用好管好教育经费

      问:2012年落实4%目标有何举措? 
      答:为确保2012年实现4%目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成立了4%办公室,督促和指导各地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增加财政教育投入的重大政策措施。2012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年初预算21984亿元,比2011年增加3397亿元(2011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8587亿元,占GDP的比例达到3.93%)。 
      问: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是如何使用的? 
      答:2012年在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使用安排上,优化了投入结构、强化了政策导向。一是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办学经费得到优先保障。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达到894亿元。在中央财政245亿元奖补资金的带动下,全国29个省份(含计划单列市)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将超过1.2万元。二是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156亿元支持发展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中西部21个省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680个县。三是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各个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教科书范围进一步扩大,标准进一步提高。营养改善计划覆盖3000多万名农村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22万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交通费等费用。新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四是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范围扩大到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西部2.7万元、中部2.4万元。中央和地方财政用于“国培计划”的补助经费翻了一番。五是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出台。教育部、财政部针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指导性意见,在高校内部科研管理体制机制上取得了一定突破。 
      问:如何切实用好、管好教育经费? 
      答:用好教育经费,要围绕育人这个根本以及公平与质量两个重点,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合理确定经费投入比例。在促进公平方面,要重点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在提高质量方面,重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管好教育经费,一是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防范财务风险。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重大项目从设计、实施到验收,都要充分发挥财政检查、项目稽查、审计监督的作用。三是推进信息公开,保证教育经费从分配、使用到评估都在阳光下运行。四是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经费监管事务中心的作用,推进高校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教育项目管理网络直报制度。教育部将把2013年作为“教育经费管理年”,促进经费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教育热点问答(19):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问:国家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哪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举措?
      答:近年来,国家颁布中小学教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出台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启动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2012年9月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前印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全面部署教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这在新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教师队伍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问:各级教育部门将采取哪些举措落实这些政策?
      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教育规划纲要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任务,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各级教育部门将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教育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提高广大教师立德树人能力;大力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建立教师学习培训制度,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营造有利于教育高端人才成长的环境,培养造就高端教育人才;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资源配置管理,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加快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建设的生机和活力;健全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着力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让广大教师的育人环境更好、发展空间更大,使教师成为全社会更受尊敬、更令人向往的职业。

教育热点问答(20):做好随迁子女异地考试工作 

      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答:2012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人社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高度重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抓紧落实。目前,除西藏外,30个省(区、市)都向社会公开了相关方案。
      2012年9月初,教育部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教育系统贯彻《意见》做出解读。2012年9月初和9月中旬,教育部分两次召集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同志会议,研究提出落实《意见》的工作思路、原则、办法,并就建立相关部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等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求各地当年年底前出台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方案。2012年11月上旬,为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教育部与有关部门成立了督查工作组,印发了《关于开展有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方案制定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会同相关部门和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对各地开展专项督查。
      2012年11月下旬,教育部负责同志带队分赴北京、上海、广东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和督促。2012年12月上旬,会同有关部委召集北京、上海、广东、天津等4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座谈。12月中旬,教育部会同有关部委分别召集“高考移民”压力大的内蒙古、海南等10个省区,以及矛盾相对较小的河北、重庆等17个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意见。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意见》要求,广泛深入调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积极推动并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方案。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人社部等部门,督促各地落实好已出台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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