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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3年起开展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


2013-02-24 10:23:15   来源:高校学生工作处(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学生工作部)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为缓解县、区以下幼儿园师资紧缺问题,吸引优秀青年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推动陕西学前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日前,陕西省决定从2013年起开展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首届计划招收400名(本科200名,专科200名),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前教育免费师范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后,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和教育协议规定就业。


2013
年招收400名学前教育免费生  提前批次录取

    日前印发的《陕西省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在陕西省范围内招生,从2013年起,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开展试点工作。2013年计划招收400名,其中本科200名,专科200名;2014年计划招收600名,其中本科400名,专科200名; 2015计划招收本科专业800名。所培养的学生全部在县、区以下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2015年以后,省教育厅会同省上其它相关部门根据各市(区)的实际需求及省上财政状况等,研究确定培养规模,将次年招生专业、招生层次、招生计划下达试点师范院校。
    据悉,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安排。
    办法规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志愿填报安排在提前批次内分别单独设置本、专科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模式。报考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的考生资格需符合省招办当年发布的有关规定精神,并且个人要有长期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意向。

学前教育免费生要到基层从教10年以上 违约需退还费用
 
    据了解,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录取后,要与培养院校和生源所在市(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以下简称“教育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需在县、区以下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10年以上。不签订协议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的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入学一年可按规定程序调整到非师范专业。对弄虚作假和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按违约处理。
    办法规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后,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就业方案,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和教育协议规定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毕业生不履行教育协议的视为违约,跨省就业的按违约处理。
    此外,办法还对休学与协议终止、协议解除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新闻背景:
关于印发《陕西省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责任编辑:孙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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