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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通知


2012-10-10 14:35:10   来源:   撰稿: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关于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通知 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的顺利进行,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省、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设...

关于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通知

    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的顺利进行,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省、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科技和生活中的问题,通过自主探究,亲身实践的过程综合地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解决问题,学会学习,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现将研究性学习做如下安排:

1. 高一、高二年级研究性学习由高中学部牵头,班主任为本班学生联系各学科任课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帮助学生完成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2.高一、高二年级各科任教师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现有的知识和经验,组织学生选题,并征求指导老师意见。

3.小组以(38人)形式,可以自由结合。

4.研究学习成果可以是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活动设计、实物设计等。

5. 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20121022前将研究性学习小组登记表、研究性学习课题申报表(实施计划)、研究性学习课题开题报告交高中学部雷利老师处。

6.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2013530前将研究性学习情况记录、研究性学习结题或成果申报表、研究性学习课程管理、监控、评价量表和最后的总结性成果及论文(论文要求如下:纸张:A4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标题字号:四号  正文字号:小四   行间距:固定值)交指导教师审阅签字,指导教师与年级组、高中学部一起做好统计并上校内网进行学分认定,将所有资料和优秀成果分类送交高中学部审核存档。

7.高中学部将组织指导教师对研究性学习成果进行评审,优秀成果在校内展示。

                                                 

201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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