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八十九中第三届“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
2010-06-04 21:38:00 来源: 撰稿: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壮大我校名师队伍,学校决定评选第三届“师德标兵”。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全体在岗教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评选条件 1、热爱学生。富有爱心,了解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健康、主动发展。富有敬业精神,上课精神充沛,感情投入,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乐于学生答疑解惑,能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乐于为学生答疑解惑,能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悔人不倦,能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乐于贡献,关注家境贫困和学习困难的学生,能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进行必要的课后辅导。 2、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能平等、公正的对待所有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善于与学生交流沟通,师生关系融洽。能坚持教学相长,勇于接受学生的正确意见,有了缺点和错误敢于做自我批评。对学生信守承诺。 3、严格要求和管理学生。重视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关心学生的品德成长,对学生要求严格,能自觉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所带班级风正、学风浓,所任课程学生学习态度积极、课堂秩序良好、作业认真。 4、品德优秀,具有人格魅力。能够以德育德,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严于律己,注重身教,以身作则。能在学生中维护其他教师的威信,维护学校的荣誉。尊重同志,乐于助人,为人坦诚,光明磊落。仪态端庄,衣着得体,语言文雅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5、热爱学校和教师集体。能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和年级组活动,积极维护学校荣誉、集体利益和教师形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重视互相学习、取长补短,重视合作和交流,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票否决: ①在校外带课、做有偿家教;②体罚、辱骂学生;③学生评教A的百分率在85%以下;④协作精神差,常与同志闹矛盾;经常向同事和学生散布消极思想。⑤有上课迟到、在上课期间打手机、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看电影、玩游戏等严重违规行为;⑥有赌博行为。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民意评测(1)学生民意测评。由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分班组织学生填写选票,每个学生在自己熟知的本校老师中选一名“我最敬重和热爱的老师”,并简要陈述理由或典型事例,由德育处负责组织和统计票数。(2)教职工民意测评。教师以年级组为单位,由下年级领导主持投票工作;行政教辅人员由工会组长主持投票工作。每个人在全校教师范围内推举五名“师德标兵”。票数的统计由办公室负责。 2、德育处和办公室根据民意测评情况,统计筛选,拿出初评意见。 3、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德育处和办公室汇报民意测评情况和初步意见。领导小组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前提下,结合综合表现,提出“师德标兵”人选名单。 4、将领导小组提出的“师德标兵”人选公示全校师生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安排接待校长,设意见箱和专线电话,广泛听取师生意见以及家长意见。 5、根据公示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确定人选名额和名单,并授予“西安市第八十九中中学第三届‘师德标兵’”荣誉称号。三、时间安排学习、宣传学生民意测评分年级组、行政工会小组进行教职工民意测评公示初评名单命名、宣传德育工作会议隆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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