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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幼儿园、中小学校手足口病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教办发〔2014〕65号


2014-05-09 08:15:18   来源:艺体实验中心   撰稿:康茹(转载)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

近期西安市手足口病发病数、重症数和死亡数较去年同期上升明显,部分托幼机构和小学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已经进入疫情高峰期。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市教发〔201462号)的安排,近日市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了三个检查组赴区县进行督查,督促区县加强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工作,现就近期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手足口病预防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手足口病多发于学龄前儿童,尤以5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较高,主要通过人群消化道、呼吸道和分泌物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其传播途径不易完全切断,加之幼儿园、中小学校人口密度大,人员接触密切,容易发生手足口病暴发流行。各区县教育局、幼儿园、中小学校要增强防控意识,高度重视流行性传染病特别是手足口病的预防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要主动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区县疫情和防控工作部署,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结合幼儿园、中小学校的实际和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控要求。手足口病发病较多的区县、学校应请示辖区卫生部门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广大儿童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切实加强手足口病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工作

各幼儿园、中小学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一旦发现儿童有手足口病症状(如发热、皮疹、口腔溃疡等),要采取及时送诊就医、居家休息等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并依照有关规定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区县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上报辖区卫生局、教育局。

各区县教育局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要根据卫生部门提出的风险评估建议,经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适时采取局部、暂时的关停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对于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误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各幼儿园、中小学校要对集体食堂、供水设施、教室、儿童(学生)宿舍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清理和消毒处理,对食品冷藏、保洁、餐具消毒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安全的要及时更换,加强对食品及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做好幼儿园、学校自备水源的保护和定期消毒工作,防止水源污染和疾病传播,消灭卫生死角,堵住疾病传播源头。

四、大力开展手足口病预防知识教育

各幼儿园、中小学校要在辖区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班会、板报、校园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手足口病预防知识,教育儿童勤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提高自身免疫力,倡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还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提醒家长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减少或避免携带儿童前往人群稠密场所,共同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

联系人:邬玲  谢婷 电话:86786578

附件:1.预防控制措施

2.肠道病毒消毒方法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5月6

附件1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幼儿园、中小学校的卫生是预防本病传染的关键。

一、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

1.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护良好通风;

2.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费;

3.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4.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5.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6.每日进行晨午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7.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当地教育卫生部门可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个人预防措施

1.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2.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人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常通风,勤晒衣被;

5.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居家治疗的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轻症患儿不必住院,宜居家治疗、休息,以减少交叉感染。

 

 

附件2

 

肠 道 病 毒 消 毒 方 法

 

一、环境消毒要点

(一)不需要大规模喷洒消毒。

(二)只需要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餐桌、婴儿床栏杆、楼梯把手等)、玩具、游乐设施、寝具及书本等做重点性消毒。

(三)清洁完毕的物体可移至户外,接受阳光照射,通过紫外线杀灭病毒。

二、消毒方法的适用

(一)粪便:可用生石灰以1:1的比例与其搅拌均匀消毒。

(二)食、饮具:用25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

(三)生活用具、玩具、校舍、书籍:用500毫克/升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或用0.3%过氧乙酸作用60分钟,或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30分钟。

(四)患者衣、被单:阳光下暴晒或煮沸20分钟或用5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五)盛放排泻物的容器:用5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浸泡120分钟。

(六)饮用水:用13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优氯净等作用30分钟。

(七)灭蝇:可用5%氯氰菊酯(奋斗呐)、2.5%溴氰菊酯或其他杀虫剂,按说明书使用。

(八)生活污水:用5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作用120分钟。

(九)垃圾:用10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作用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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