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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3-16 15:05:31   来源: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6-09-2018-0006-1 生成日期: 2018-02-12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技厅〔2018〕1号 信息类别: 教育信息化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
信息公开_厅文

教技厅〔2018〕1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
网络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技厅〔20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的总体部署,现将《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2月11日

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以“服务全局、融合创新、深化应用、完善机制”为原则,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大力推动“四个提升”和“四个拓展”,办好网络教育,发展“互联网+教育”,实现教育信息化的转段升级,充分发挥对教育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核心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加强对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顶层设计,出台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印发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

  二是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引领作用,启动实施智慧教育创新引领行动和百区千校万课示范行动,支持设立5个以上“智慧教育示范区”,组建若干区域性、校际教育信息化创新实践共同体。出版教育信息化优秀案例集,在基础教育领域形成30个区域和60个学校示范案例。

  三是基本形成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通过资源体系实现对10个以上省份的资源服务全覆盖。开发完成362学时农村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并免费播发应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新增部级“优课”1万堂,有序推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认定第二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00门以上。

  四是全面开展网络学习空间普及行动,师生网络学习空间开通数量新增1000万个。推选“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应用优秀地区40个和优秀学校200所。完成中小学、职业院校校长和骨干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1万人。

  五是实施学生信息素养培育行动,探索建立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启动实施新周期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完成第二轮全国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和网络安全专题网络培训,全年培训3800人。

  六是大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完成政务信息系统初步整合,实现教育基础数据的有序共享。研制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指导意见,逐步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体系,推动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进一步优化。

  七是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接入和提速,接入带宽10M以上的中小学比例达到80%,多媒体教室占普通教室比例达到90%,拥有多媒体教室的学校比例达到90%。通过宽带卫星联校试点行动,形成支持边远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联网和开展信息化教学、教研的模式及保障机制。

  八是有序开展网络扶智工程攻坚行动,有效提升以“三区三州”为重点的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质量。推动国家开放大学云教室建设,建设7个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培训平台,开展一系列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活动,以使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扶贫和网络扶贫的支撑作用充分显现。

  九是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能力和防护水平。增设一批网络空间安全学位授权点,加快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步伐。网络安全预警预判、舆论引导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网络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监测预警形成常态化。

  三、重点任务

  (一)做好教育信息化统筹部署

  1.做好教育信息化统筹管理与指导。

  加强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审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组织落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一带一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宽带中国、网络扶贫等重大战略的任务安排。(责任单位:科技司、相关业务司局)

  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启动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召开2018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围绕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责任单位:科技司)

  印发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提升计划,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推动和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责任单位:基教司、科技司)

  推动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适时开展检查。(责任单位:职成司)

  (二)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

  2.加快推进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

  结合精准扶贫、宽带中国和贫困村信息化等工作,采取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学校互联网接入,进一步提升学校网络带宽。督促各地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中重点保障农村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投入。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无线校园”建设,配备师生用教学终端。实施宽带卫星联校试点行动,在四川、云南、甘肃三省开展试点,免费安装卫星设备并联通网络,指导试点学校利用信息化手段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信息化教学。(责任单位:科技司、财务司、督导局、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3.引导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

  充分发挥地方与学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特色发展,开展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基教司、职成司、高教司、中央电教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继续开展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项目,完成第一批129所实验校的验收和第二批151所实验校的中期评估,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责任单位:职成司、中央电教馆)

  国家开放大学在共建分部和中西部地区贫困县、“长征带”“三区三州”等地开展云教室三期建设。(责任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三)深化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应用与供给服务

  4.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

  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组织宣讲和指导,共建共治体系枢纽环境,组建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联盟。继续推进体系试点,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组织推动各省完成省级体系规划并逐步形成省级体系,实现10个以上省级体系与国家体系枢纽环境的连通,优化数字教育资源供给服务,提升学校师生普惠水平。完善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移动端软件和电子白板(一体机)应用监测软件相关试验。(责任单位:科技司、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启动实施数字教育资源共享行动,面向新时代对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宣传和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以互动、开放、共享、规范为主要特征的资源观。加强更大范围的资源汇聚,将生活生产场景引入教育教学过程,促进教育专用资源向教育大资源的开发应用转变。(责任单位:科技司、基教司、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5.深化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完成小学五年级4个学科各1个版本的362个学时资源的重新开发和整合更新,并依据教学进度播发到农村中小学校免费应用。(责任单位:基教司、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学科双语教学资源建设,完成维吾尔语和哈萨克语初中物理、化学资源开发,包括课标及教材解析和知识讲解454节、教学设计和测试评价838套等内容,启动朝鲜语和彝语初中数学、物理、化学资源开发。(责任单位:民族司、人教社)

  继续做好普通高中及统编“三科”的“人教数字教材”开发。推进义务教育“人教数字教材”在不同数字化教学环境下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人教社)

  6.持续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资源建设。

  持续推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和应用,立项支持国家级资源库新建项目16个左右、升级改进项目3个左右,遴选一批国家级备选库,完成建设期满的国家级资源库项目验收。(责任单位:职成司)

  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网络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召开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推进会,认定第二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00门以上。加快推进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项目运营平台上线运行,认定两批350个项目,形成支撑22个专业类的在线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集成学习环境。(责任单位:高教司)

  7.推进继续教育资源建设。

  进一步推进高校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开放与在线教育联盟建设。大力推进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求学圆梦行动”信息化服务平台面向农民工和社会成员开放优质网络学习资源。提高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建设质量与水平,探索建立数字化课程资源开放共享长效机制,扩大开放范围,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责任单位:职成司)

  继续推动国家开放大学网络学习课程、通识课程、五分钟课程、全媒体数字教材建设,完成“三农”特色课程、“助力计划”课程、“双语课程”等专项共建共享课程建设,继续推进精品课程、开放课程和在线视频公开课的建设、宣传和推广。(责任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8.推广中华语言文字和优秀文化。

  加强“一带一路”多语种数据库建设,开发语言通服务平台。积极配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建设国家语言国情监测数据中心,大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评信息化水平。加大“中华经典资源库”推广宣传力度,开通手机客户端,积极开展第五期项目建设。打造适合中文学习者和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爱好者的多功能、综合性网络和手机端学习平台。(责任单位:语用司、人教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委)

  完成中国语言资源采录展示平台主体建设,并向社会全面提供服务。推动语言文字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取得切实进展。(责任单位:语信司、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进一步优化网络孔子学院平台,以合作共享的形式吸纳全球优质教学资源,为广大汉语学习者提供更优质、便利的资源,实现注册学员数70万人。(责任单位:国家汉办)

  (四)拓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广度与深度

  9.推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普及应用。

  实施网络学习空间普及行动,发布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规范,印发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指导意见。开展全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推广活动,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学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并开展应用优秀区域、优秀学校的评选和展示推广,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教育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实现“一人一空间”。(责任单位:科技司、基教司、职成司、高教司、教师司、中央电教馆、国家开放大学)

  继续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合作开展中小学、职业院校校长和骨干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计划全年培训职业院校校长1000人、骨干教师2000人,中小学校长2000人、骨干教师5000人。(责任单位:科技司、中央电教馆)

  (五)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

  10.加强教育系统管理信息化统筹管理。

  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指导意见。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体系,制定数据管理相关标准规范。遴选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编发《2018年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集》。(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相关业务司局)

  研究制定教育部数据中心运维规程和教育部教育政务信息系统运维规程。完成教育部数据中心同城灾备中心集成建设,实现业务数据同城备份和关键业务双活。编制和发布《统一用户管理办法》等配套标准规范。完成“教育服务与监管体系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相关业务司局)

  在深入总结上海、浙江新高考录取平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其他改革试点省份实际,稳步开展新高考录取平台升级完善工作。推动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完善中国考试虚拟博物馆,开展国家题库2.0建设。(责任单位:学生司、基教司、考试中心)

  11.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落实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制定教育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教育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初步实现教育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基础数据共享,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支撑地方政务应用。研究制定教育部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规划,建立配套管理制度,做好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服务。(责任单位:科技司、规划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12.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与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巩固完善电子政务内网二期建设成果,全面推动公文管理系统使用,基本实现公文无纸化。基本实现电子档案归档和档案在线查阅。(责任单位:办公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开辟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服务事项的分类导航和服务指南、办事入口的汇聚引导,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咨询。启动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尽快实现“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办公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13.推进教育系统密码应用。

  组织开展密码工作培训,做好密码使用管理,推进实施国产密码应用示范项目,做好分类指导,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落实好国产密码应用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六)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

  14.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入普遍应用。

  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参与晒课教师超过100万人,征集遴选部级优课1万堂,提升广大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推动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创新。地方各级教育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看课学课,以建立制度性的网络教研和名师工作室为工作抓手,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普遍应用。深入推进“三个课堂”的应用,大力推广“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鼓励采取“同步课堂”、在线开放课程等方式,帮助缺乏师资的边远贫困地区学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教学质量。(责任单位:基教司、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开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新型教学组织模式的研究,探索信息技术在众创空间、跨学科学习(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教育教学新模式中的应用,逐步形成创新课程体系。(责任单位:基教司、中央电教馆、人教社)

  15.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示范。

  实施智慧教育创新引领行动,支持在雄安新区等若干地方积极、条件具备的地区设立“智慧教育示范区”。(责任单位:科技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实施百区千校万课示范行动,针对支撑教育改革发展效果突出的应用模式进行培育和提炼,认定第一批教育信息化优秀区域、优秀学校和优秀课堂教学案例,并以多种形式扩大优秀成果的覆盖和影响,激发地方、学校、师生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的活力。(责任单位:科技司、相关业务司局、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开展“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试点,在全国选取10个左右地级市、20个左右县级市,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持续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培育推广计划”,出版优秀案例集,培育形成30个区域和60个学校示范案例。鼓励各地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创新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和应用模式。举办第三届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览活动,展示和宣传全国各地教育信息化应用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责任单位:基教司、科技司、中央电教馆、人教社、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6.持续做好教师和管理干部教育信息化培训。

  启动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探索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支持教师决策、教师教育、教育教学、精准扶贫的新路径。实施新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建设7个创新培训平台。集中面向“三区三州”等中西部深度贫困地区,采用对口帮扶形式,推动培训平台与中小学校“牵手”合作,探索基于学校发展需求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发展模式与创新路径,打造一批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示范校。启动面向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指标研究和面向师范生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及培养模式研究。推动各地根据实际需求,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举办教育大数据与教师管理信息化专题研修班。继续开展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责任单位:教师司、职成司、高教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继续举办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以新任教育厅局长为主,计划培训800人,完成第二轮全国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全员培训。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专题培训。(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7.培养提升教师和学生的信息素养。

  实施学生信息素养培育行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研究,探索建立适合国情的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推动落实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将信息技术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责任单位:科技司、基教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推动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应用。继续办好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国教育信息化创新与发展论坛、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等应用交流与推广活动,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师生信息素养。(责任单位:科技司、基教司、职成司、高教司、中央电教馆、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8.推进网络思想政治与法治教育。

  着力加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和高校校园网站联盟建设,建设省级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继续推动易班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全国共建。(责任单位:思政司)

  加强普法网建设,加大优秀法治教育资源供给力度,不断扩大普法网覆盖面。继续开展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法治知识竞赛活动,举办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和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大赛。(责任单位:政法司)

  (七)强化教育信息化支撑保障措施

  19.完善多元化教育信息化投入格局。

  协调财政部加大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投入力度,并引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责任单位:财务司、督导局)

  继续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并按照财教〔2013〕342号、343号和财教〔2014〕47号文件要求,满足学校信息化教学、管理应用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开支需求。(责任单位:科技司、财务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完善政府和市场作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投入机制。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战略合作协议,持续推进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合作,联合实施网络扶智工程攻坚行动,在“三区三州”等地开展“送培到家”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信息化教学设备捐赠、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等系列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0.开展全国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

  开展第三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督导报告。(责任单位:督导局、科技司)

  21.加强教育信息化专家团队和研究基地建设。

  完成教育信息化专家组换届,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专家组、教育管理信息化专家组等咨询机构的作用,支持开展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和标准规范研制,发布《中国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2017)》,研制《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发展报告》等。(责任单位:科技司、职成司)

  加强教育信息化研究基地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发展,以基地为依托凝聚专家队伍,广泛宣传并组织申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科学基础研究项目。(责任单位:科技司)

  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状况调查研究,探索开展教育行为数据研究计划。研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设备配备标准。继续深入推进未来学校的科研和实践探索。(责任单位:中国教科院、装备中心)

  22.拓展教育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深入落实首届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精神,推进实施《青岛宣言》和2030年教育议程,进一步落实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的教育信息化合作备忘录,深入开展相关领域国际合作,继续谋划并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信息化信托基金有关工作。推荐国内项目参评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哈马德国王奖。支持参与教育信息化相关国际会议和重大活动,加强与英特尔、微软、IBM等跨国公司合作,助力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责任单位:教科文秘书处、科技司、国际司)

  23.做好教育信息化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围绕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政策、重大部署和进展成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和中国教育电视台也进一步加大报道力度,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科技司、新闻办、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社)

  (八)提升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

  24.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

  继续加强网络空间安全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增设一批网络空间安全学位授权点。(责任单位:研究生司)

  推动落实《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和《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网络安全学科专业建设,推进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探索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新思路、新体制和新机制,建设世界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增设一批网络安全相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责任单位:高教司)

  25.强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举办“全面加强网络安全、推进教育信息化”专题网络培训示范班,对各高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分管负责同志、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分管负责同志开展培训,共培训3000人。(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会同举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推进网络安全教育。研制《大学生网络素养指南》,引导师生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语言规范意识,遵守网络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网络生活方式。深化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预警预判、舆论引导和应对处置能力,并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形成网络突发事件应对合力。(责任单位:思政司、新闻办)

  26.开展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

  启动实施《构建全球化互联网治理体系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网络安全和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课题,以课题为纽带加强研究力量。督促有关研究平台,围绕网络安全和网络空间国际治理开展扎实深入的研究。(责任单位:社科司)

  (九)提高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27.健全完善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制度体系。

  加强党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责任制度,明确主体责任,健全考核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出台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8.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工作。

  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规划,明确保护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制定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规则,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现场检查检测和安全评估。(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9.持续推进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测预警。

  健全网络安全威胁通报机制,优化监测服务流程,提高通报整改质量,强化数据统计分析能力。有序推进教育系统通用软件检测工作,建立常态化的通用软件检测机制。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预警机制,提高信息收集、分析、研判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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