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全员学习活动的通知
市教办发[2018]39号
2018-02-28 18:25:34 来源:信息管理中心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市教办发[2018]39号
市教办发[2018]39号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全员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市教科所,市课改办,各直属中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通知》(教材〔2017〕7号)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2018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高一年级将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了稳步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经研究决定,利用寒假一天时间,开展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全员学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组织学习《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重大意义
基础教育课程承载着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思想,规定了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是国家意志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在立德树人中发挥着核心作用。要深刻认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订的重大意义,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新要求和高考综合改革新挑战,全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要全面把握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新变化、新要求,深入研讨基于学科核心素养、学业质量标准的教学实施策略与方法,不断增强课程组织实施的领导力和自觉性,把课程改革的新精神新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二、切实抓好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学习活动
各区县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全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摆在突出位置,抓紧建立新课程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的筹备工作。要开展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学习,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各级教研部门负责人和普通高中各学科教研员、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和各学科教师全面掌握新修订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精神实质与主要要求,切实提高课程实施能力。
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动学习工作有序、深入开展,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务实谋划、周密安排,组织全体教师全员参与,认真学习思考,互相讨论交流,用新精神新要求武装头脑,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三、具体要求
(一)学习内容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
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朱之文讲话等内容。有关领导、专家讲话、报告视频和课件见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http://www.enaea.edu.cn)和中国教研网(http://www.zgjiaoyan.com/)。
(二)学习时间和方式 各区县教研部门,市教科所、市课改办、各普通高中学校在寒假期间至少要安排1天时间的集中学习。各普通高中学校由校级领导作为主讲人。同时,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教研员、教师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网络等开展个人自主学习,深入领会、积极思考,把握课程改革的新精神新要求。 (三)学习要求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市教科所、市课改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活动方案。各区县教育局要指导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请各区县教育局于2月6日(星期二)前上报区县学习活动方案,并于春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区县学习活动总结经验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基教二处 于晓燕 电话:86786585 邮 箱:sjjerchu@163.com 附件:西安市开展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全员学习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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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