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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书法教育调研的通知

陕教语办〔2017〕2号


2017-03-08 14:05:45   来源: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总结《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印发以来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教育部拟于今年7月召开全国中小学书法教育经验交流会。请各市(区)、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学校围绕中小学毛笔书法教育实施情况做全面调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调研了解各市(区)、学校中小学书法教育基本情况,总结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的主要进展、突出成果和做法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十三五”期间推进书法教育工作的主要考虑。
      二、调研重点
      1.本市(区)、学校中小学书法课开课情况。主要包括小学3-6年级每周一课时的毛笔书法教学的开课率,初中和高中实施书法教育的情况等。
      2.毛笔书法教师、教研员配备情况。本市(区)专兼职书法教师(教研员)的比例,书法教师(教研员)主要由哪些学科教师(教研员)担任,当前书法教师(教研员)缺口情况等。
      3.各市(区)书法教师和教研员培训情况。市(区)组织的书法教师培训情况(不含“国培”“省培”、教育部与中国文联举办的“翰墨薪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包括培训次数、人次总数和培训人数占本地书法教师总数的比例,所用培训材料、教师接受培训后是否承担书法课教学任务等。
      三、其他要求
      1.各市(区)、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从书法教育工作的主要进展,突出成果、做法经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十三五”期间推进书法教育工作的主要考虑等方面进行调研,并撰写不超过2000字的调研报告。
      2.各市(区)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从真实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遴选推荐1个市(或区、县、中小学校)级典型,并提交相关的经验材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
      3.各市(区)教育局对有关材料进行统一汇总,于3月31日(星期五)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二处(语工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ytygc@163.com,纸质版邮寄至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413室(邮编71006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曹军平,029-88668680。

      附件:1.   中小学书法教育情况统计表
              2.   调 查 问 卷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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