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关于进一步开展节水行动的通知

陕教保办〔2016〕24号


2016-12-16 09:18:21   来源:信息与学校保障工作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259号)文件要求,强化节约用水,杜绝水资源浪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节水目标,创建节水型校园
      《陕西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十三五”规划》节水目标,以2015年为基数,到2020年人均用水量下降15%。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结合本地区本高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逐年分解节水指标,加快实施节水行动,继续加大推进节水型校园创建工作,建设一批“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指标先进”的节水型学校。到2020年全面完成节水任务。
      二、加强用水监管,杜绝水资源流失
      各学校要完善校园节水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健全节水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节水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通过校园内部节水评比,提高用水效率。相关部门要经常检查巡视用水管道、阀门和终端,及时发现问题,跟进维修,杜绝水资源流失。鼓励师生积极报告水资源流失与浪费行为,形成人人监督,齐抓共管的新常态。
      三、实施节水改造,推广节水器具
      要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新建设项目严格进行水资源利用论证,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老旧建筑要积极开展管网改造,各学校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鼓励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实施节水改造,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耗水量高的用水器具,及时保养和维修节水器具,保证节水器具的正常使用,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的发生。应推广使用用水计量收费模式,积极推进一水多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各学校要积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时,应预留再生处理设施空间,根据再生水用户布局配套再生储存和输配设施,合理利用雨水。园林绿化要选用节水耐旱型树木和花草,推广喷灌、微灌等先进节水灌溉技术。冲厕用水、绿地用水、景观用水、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领域优先使用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中水,最大程度的减少使用城市自来水。
      四、做好计量统计,提升节水效力
      按照水资源可计量、可监测、可考核的原则,各学校要实行分户、分类、分项计量,规范配备水资源计量器具。学校各个院系、各单体建筑、各个功能区域分区计量器具和公共浴室、独立食堂、游泳馆等重点用水系统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推进节水监管系统建设,提高用水管理智能化水平。通过用水数据分析,逐步发掘节水潜力,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五、强化节水宣传,提高节水理念
      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节约用水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学校广播等媒体加大节水新闻报道力度,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节约型校园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节水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树立节水理念。积极倡导师生开展个人工作生活“用水量”计算,减少个人工作生活用水浪费。高等学校要在相关课程的教学实践过程中,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课程进行节约水资源,保护环境教育宣传。使师生自觉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西安市教育信息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发布
下一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