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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的通知


2016-07-01 07:30:19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安全管理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基一办〔2016〕25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和《中小学廉洁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为在全省中小学深入开展廉洁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在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廉洁价值理念深入人心。”在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是面向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必然要求。在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遵循学校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把廉洁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廉洁教育的主要内容
      小学阶段:开展纪律教育和做人做事基本道理、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通过开展学习名人名言和英雄人物事迹活动,安排学生学习历史上有关清正廉洁的故事、老一辈革命家的高风亮节和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等,引导小学生逐步认识自我、认识社会,不断规范自身的行为习惯,为形成良好的品德奠定基础。
 中学阶段: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突出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初中阶段要引导学生了解我国基本的廉政法律法规,结合正面的典型进行讨论,理解个人成长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理解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引领学生感悟人生意义,提高道德素质。高中阶段要引导学生学习我国廉政条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基本要点,结合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讨论,引导学生树立公民道德和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廉洁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形式
      (一)在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坚持与文明校园建设相结合,坚持与师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与中小学学生受教育程度和认识能力相结合,做到廉洁教育要分层次、整体衔接、注重实效,确保廉洁教育的基本目标的实现。
      (二)在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要结合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认知规律,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使廉洁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把廉洁教育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廉洁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把课外活动作为廉洁教育的重要载体,紧密结合一些具有特色的传统学生课内外活动项目,如中小学生的团(队)日、夏(冬)令营等活动,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育人的整体合力。
      四、相关要求
      1.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在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中小学深入开展廉洁教育提供必要保障,把中小学廉洁教育的任务落实到实处。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廉洁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2.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廉洁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中纪委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国社科院马列主义研究院联合编著了学生《廉洁教育》读本,由人民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发行,可作为开展廉洁教育的参考用书,供学生自愿选择。  
      各地开展廉洁教育的好经验和做法请及时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及电话:李燕妮    029—88668895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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