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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2016-04-20 07:16:12   来源:市教育局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汇聚我市信息化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不断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在延续2013—2015年全市中小学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评优活动的基础上,经研究,西安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西安市教育局主办,由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承办,西安教育电视台协办。

二、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各学科教师。

三、参赛项目

数字教学资源(微课、数字故事)、优质课教学 (交互式电子白板)、创新教学项目(电子书包、3D打印、智能机器人等)。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数字教学资源(微课、数字故事):

1.微课是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学科知识点、疑难问题、实验操作、教学环节等进行的教学过程及相关资源的教学活动。以在线学习或移动学习为目的,展示相对独立的语音或视频式的学习片断,具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如录屏、录像和视频短片等。其核心资源是“微视频”,同时可包含与该教学视频内容相关的“微教学设计”、“微课件”、“微习题”等辅助性教与学内容及学生反馈、教师点评等教学支持资源。

2.数字故事是把传统讲故事的艺术与信息技术工具结合在一起,整合文本、图片、视频、音乐、动画等多媒体元素,创造可视化故事或情境的数字化作品,适用于为幼儿和低年级学生创设游戏、学习和教育情境。

数字故事制作要求:参赛教师可根据已有的故事脚本,也可从社会生活和教学实际出发原创故事脚本,灵活选用媒体制作软件,录制成5-10分钟的视频故事。要求文字脚本完整,故事主题鲜明,展示内容生动,表现形式新颖,富有教育意义,能有效创设情境,激发高质量的学习体验和情感体验。

(二)优质课教学(交互式电子白板):指课堂中使用交互式电子白板进行教学,促进师生互动、优化教学的课例(“交互式电子白板”既包括传统电子白板产品,也包括等离子、液晶、LED、背投等交互式一体机,不限品牌)。

制作要求:报送的课例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对拍摄的多路视频要恰当进行编辑成一个完整的教学视频,充分展示教师活动、学生活动和投影、电脑、交互式电子白板上的内容。

(三)创新教学项目:指将电子书包、3D打印、智能机器人、虚拟现实等先进的信息技术融入课堂的教学,或是采用创新的教学模式开展的教学活动,如翻转课堂、研究性学习等。

制作要求:报送的参赛作品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视频,着重体现教学活动的各个主要环节,反映创新教学的理念、手段和效果。教学视频为一个标准课时,用字幕提示各教学环节。

五、大赛程序和时间

本次大赛分区县初赛、市级复赛和观摩展示三个阶段。初赛由各区县自行组织评选,复赛和观摩展示由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区县初赛:9月15日前完成。由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小学自行组织,按照推优名额参加市级复赛(数量分配表见附件1)。区县推优作品上传至西安市大学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www.xaeduyun.cn),同时报送至市现教中心。

(二)市级复赛:10月15日前完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区县上报作品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见附件2),确定数字教育资源、优质课教学和创新教学项目的奖次。

(三)观摩展示:10月30日前完成。由复赛入围一等奖的教师进行现场展示交流,否则视为放弃参评活动。包括优质课教学的现场说课,微课作品和创新教学案例的经验介绍。

(四)表彰推广:市教育局对市级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市级获奖作品将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

六、作品报送要求

(一)各区县、直属院校推荐参加市级决赛的作品数量不得突破。

(二)各区县务必于9月15日前将推荐作品上传至西安市大学区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同时将作品、参赛作品信息表(附件3)和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市现教中心。本次评比作品以各区县、直属学校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每位教师限报一件参赛作品。

(三)视频片头要求显示“西安市2016年信息化教学大赛”、题目、学科、年级、教材版本、作者信息等内容,片尾可标明制作人员、报送单位、日期等信息;视频画面要求图像稳定、对焦清晰、构图合理、镜头运用恰当;声音要清晰,与画面同步,无失真、明显噪声、音量忽大忽小等现象;视频编码为H264/AVC,分辨率为720*576,码流为1000kbps,音频编码ACC,采样率44100Hz,码流为192kbps,视频文件保存格式为mp4。

(四)曾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作品不得再次报送。

七、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活动各类作品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本类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为20%,三等奖30%,小学、初中和高中按比例分配奖项个数。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其中,优秀组织奖将结合各区县开展活动的覆盖面、报送作品的成绩以及优秀作品展示活动的开展情况而确定,凡未组织开展优秀作品展示活动的区县将取消其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资格。直属学校参与优秀组织奖的评选。市教育局将对获奖作品及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有关事项

     (一)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信息化教学大赛作为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全面动员,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好区县初赛,遴选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复赛。

     (二)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即视为同意将本人作品在全市推广和共享。

     (三)请各区县于4月29日前将初赛方案和组织机构及联系人回执(附件5)报送至市现教中心。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下载(www. xaedu.gov.cn)。

联系人:史婷      联系电话:86472417

电子邮件:xiandianjiao@126.com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3号教育考试中心

邮编:710018

附件:1.区县参赛作品数量分配表

2.评审标准

3.参赛作品信息表

4.参赛作品报送清单

5.区县组织机构及联系人回执(附件下载)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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