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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我们的节日--中秋节”主题活动的通知


2015-09-22 14:38:42   来源:市教育局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

关于做好2015年“我们的节日•中秋节”主题活动的通知

市教办发〔2015〕236号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单位):

现将市文明办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我们的节日•中秋节”主题活动的通知》(市文明办发〔2015〕5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于10月9日前报市教育局宣教处。

联系人:徐云      联系电话:86786577

电子邮箱:edu.news@163.com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关于做好2015年“我们的节日•中秋节”

主题活动的通知

市文明办发〔2015〕55号

各区县文明办,各开发区文明办,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宣传处(文明办):

2015年中秋节即将来临。按照中省文明办有关要求,市文明办决定,中秋节期间在全市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节”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形式多样的中秋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中秋节节日内涵,营造“和谐、和睦、团圆、团聚”的浓厚节日氛围,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美丽西安集聚正能量。

二、活动时间

9月20日至9月27日

三、 活动安排

1.开展“我们的节日•丝路长安•中秋” 经典诵读活动。各单位各部门精心选择古今与中秋有关的名篇佳作,结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题材,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中秋节经典文化诵读、中秋“咏月”诗文朗诵会活动,引导市民特别是青少年在经典诵读中了解中秋节日文化,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强文化自信,引导他们珍惜亲情、热爱生活。市级媒体要集中宣传报道中秋节期间经典诵读活动开展情况,推动中秋诵读活动兴起热潮。

2.开展以“互助友爱•共度中秋”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集中开展走访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慰问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帮教对象等活动,组织志愿者为他们赠送月饼和祝福卡。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开展与孤寡老人、残疾人一起过中秋活动,让他们感受社区大家庭的温暖。各级民政、劳动、教育部门要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活动,通过走访、座谈、联欢等活动形式密切关系,增进友谊,为他们营造快乐、温暖的成长氛围。要以中秋佳节为契机,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与迎国庆、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结合起来,大力营造“和谐、和睦、团圆、团聚”的节日氛围。

3.突出中秋文化内涵开展系列文化活动。中秋是团圆的日子,是欢聚的日子。各单位要突出“团圆、和谐”主题,大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2015年西安市‘我们的节日•中秋’经典诵读活动”,拟于9月25日在关中民俗博物院举行,活动由市文明办主办、长安区文明办和西安广播电视台联合承办。各区县、开发区也要精心组织好自己的中秋节日文化活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文化团体和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中秋民俗文化表演、中秋文化庙会、社区文艺联欢、中秋民俗故事会、谜语竟猜活动和书法、剪纸、绘画比赛等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在活动中了解中华悠久历史、优良传统和节日民俗,弘扬优秀民族文化。

4.开展以“感恩、团圆”为主题的中秋网上寄语活动。中秋节期间,西安文明网、西安新闻网、西安发布、西安教育网等网络平台,要积极为市民搭建中秋网上寄语平台。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群众参与中秋网上寄语活动,各区县、开发区文明办要指导辖区内文明单位积极开展网络、微博、微信、短信送祝福话感恩活动。在人人思亲情、家家思团圆的氛围中,写下对亲人朋友的思念与祝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和谐向上的舆论氛围。

四、活动要求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在深化节日主题、突出文化内涵、吸引群众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力上下功夫,精心策划、认真部署。西安日报、西安晚报、市广播电视台、西安文明网、西安教育电视台等市级媒体要发挥优势,开设“我们的节日•中秋”专题专栏,普及中秋节日文化,宣传中秋节日主题活动。

2.要积极探索创新活动载体。各区县、开发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和市级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创新中秋节活动的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开展活动,增强“我们的节日•中秋节”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要把“我们的节日•中秋”活动与志愿服务、诚信建设、文明单位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字,融入“中国梦”主题,不断丰富、拓展节日文化内涵,赋予中秋节时代气息。

3、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重视做好活动图片资料的留存,留存的图片资料应有直观的活动主题、活动单位名称、活动地点等信息。10月10日前将信息报道、活动图片、视频资料及总结材料报送市文明办。

联系人:张家儒,联系电话:86780722

邮箱:1919696264@qq.com。


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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