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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陕教安〔2015〕6号


2015-08-29 13:17:45   来源:稳定安全办公室(“610”办公室)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5年中小学开学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顺利有序,按照教育部、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依据是全省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28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陕教明电〔2015〕10号)(具体内容见附件1、2)。
      二、检查时间
      2015年8月31日至9月10日,各市(区)教育局及厅属有关单位于9月2日前开展自查。
      三、检查形式
      以实地检查为主,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看资料、现场查看和暗访等形式,每个市(区)检查不少于2个县(区),每个县(区)不少于6所学校(幼儿园),做到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城乡学校、公民办学校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区)教育局于8月31日前确定1名联系人报省教育厅,并于9月9日前将自查报告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二)检查工作要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深入到市县区和学校,特别是乡村学校,了解真实情况。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填写整改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限,相关人员对检查意见签字确认。
      (三)检查组要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教育厅党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不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四)检查带队领导同时代表省教育厅慰问乡村教师。
      (五)检查结束后各组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汇总后报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相勇  029—88668895
      李宁  029—88668861
      附件:1.   陕西省2015年秋季开学检查重点内容.doc
              2.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查重点内容.doc
              3.   检查分组情况.doc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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