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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陕西省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锦标赛的通知

陕教体〔2015〕13号


2015-06-09 09:29:21   来源: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各市(区)教育局、体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文体局,各有关学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中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5〕5号)精神,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协办,西安高新逸翠园学校承办的陕西省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锦标赛定于2015年7月2日至3日在西安高新逸翠园学校体育馆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参赛及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程 磊        
电话:029—85408759
      附件:1. 2015年陕西省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竞赛规程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2015年6月4日
 
      附件1
2015年陕西省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
      二、协办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三、承办单位:西安高新逸翠园学校
      四、比赛时间、地点
      时 间:2015年7月2日—3日。
      地 点:西安高新逸翠园学校。
      五、参赛条件
      (一)参加本次比赛的学校应是全日制普通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高中阶段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每个参赛队伍必须是来自同一所学校的学生。
      初中组:12—15岁(2003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者)、高中组(含中职):16—18岁(1999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三)参赛运动员应是具有正式学籍且身体健康的在校在读学生。凡是以各种名义挂靠在学校的学生或已经在青年队以及职业队试训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六、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技健美操按照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竞技健美操2014—2016运动员技术等级规定动作》进行分组分项比赛。  
      1.初中组:二级运动员各单项项目:男单、女单、混双、三人操、五人操。
      2.高中组:一级运动员各单项项目:男单、女单、混双、三人操、五人操。
      3.自选套路:按照国际体联《2013—2016年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创编的自选套路(分组与规定套路同组)。
      注:三人操、五人操男女不限。
      (二)健身健美操(参赛人数8—12人,男女不限)。
      按照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12年版全国全民健身操等级推广规定套路》和有氧舞蹈自选成套进行分组分项比赛。
      1.有氧徒手健身健美操:
      (1)初中组:全民健身操有氧舞蹈徒手规定2级套路(2012年版)。
      (2)高中组:全民健身操有氧舞蹈徒手规定3级套路(2012年版)。
      2.有氧轻器械健身健美操: 
      (1)初中组:全民健身操有氧轻器械规定3级套路(2012年版)。(2)高中组:全民健身操有氧轻器械规定4级套路(2012年版)。
      3. 有氧健身健美操自编成套:
      按照初中组、高中组进行分组竞赛。
      (三)啦啦操(参赛人数12—24人,男女不限)。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1年版《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第一套》和2014年版《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第二套》进行分组比赛。
      1.初中组项目:花球啦啦操、街舞啦啦操。《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第二套》(2014年版)。
      2.高中组项目:花球啦啦操、街舞啦啦操。《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第一套》(2011年版)。
      七、竞赛办法
      (一)竞技健美操:
      1.各组各单项项目不得改变音乐、操化、跑动路线;托举动作可有改动,但需按成套中次数要求不得增加或减少,原动作拍节不可改变;难度可用低分值动作替代高分值动作,但同一动作只能在该成套中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按实际完成难度动作计算分值,其它难度评分细则按规则执行。
      2.考虑到安全性原则,过渡与连接以及技巧动作可采用简单动作替代原成套动作。
      3.竞技健美操比赛服装严格按照竞赛规则执行。
      4. 竞技健美操项目按组进行预赛,按成绩取前八名进行决赛,如参赛人数不足8人或8队,则进行一场预决赛制。
      5.采用国际体操联合会《2013—2016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进行评分。
      (二)健身健美操:
      1. 初中组成套动作中开始和结束造型动作可改变,但轻器械不可出现任何抛接动作或者抛出比赛场地外,除开场和结束造型外,成套中队形变换不得少于5次。
      2. 高中组成套动作中开始和结束造型动作可改变,但轻器械不可出现任何抛接动作或者抛出比赛场地外,除开场和结束造型外,成套中队形变换不得少于6次。
      3. 各组别规定套路比赛使用《全国健身操有氧规定套路》音乐;有氧健身操自选套路需自备成套音乐,成套时间1分30秒±5秒。
      4. 有氧健身操自选套路中以任何一种或多种风格元素作为素材创编的比赛套路,其中必须包含连续4×8拍的第二舞蹈风格(例如莎莎、嘻哈、探戈、街舞、爵士等);考虑到安全性原则,成套中不鼓励难度动作,如出现难度动作,不进行任何加分,并对难度中出现的技术错误进行减分;整个成套中最多允许一次托举动作(包括开场及结束造型)。
      5. 有氧轻器械健身健美操比赛道具规格为:
      初中组轻器械手持彩棒长度规格:长约30-35cm,彩穗长度不限;
      高中组轻器械手持彩旗长度规格:旗杆长约45-50cm ,6号(60×40)旗。
      6. 健身健美操比赛场地为14 × 14平方米。
      7. 健身健美操比赛服装一件式或分体式均可;不得佩带任何首饰,化妆以淡妆为宜,体现健康、自然、活力。
      8. 所有健身健美操项目均按组进行一场预决赛制,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八名。
      9.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制定的2012年版《全国全民健身操大赛评分规则》进行评分。
      (三)啦啦操: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1年版《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第一套》和2014年版《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第二套》进行分组比赛。
      1.初中组:花球啦啦操、街舞啦啦操。《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第二套》(2014年版)。
      2.高中组:花球啦啦操、街舞啦啦操。《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第一套》(2011年版)。
      (1)初中组成套动作中开始1×8拍和结束造型动作可改变,成套中队形变换不得少于5次。
      (2)高中组成套动作中开始1×8拍和结束造型动作可改变,成套中队形变换不得少于6次。
      (3)各组别比赛使用《全国学生啦啦操规定套路》第一套、第二套规定音乐。
      (4)啦啦操比赛进行一场预决赛制,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八名。
      (5)啦啦操规定套路比赛采用《2014—2017全国啦啦操竞赛规则》进行评分。
      八、资格审查
      (一)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生证、注册卡(未办理注册卡的运动员必须在省学生体育协会办理注册相关手续),以备大会验证,若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参加比赛。所有参赛队必须办理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参赛运动员健康体检表(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未办理者不得参赛。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在省学生体育协会办理注册,比赛时应持有“陕西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进行比赛。凡未办理注册的学生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三)各组别累计参加比赛已满三年的学生不得继续参加比赛,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读一年以上的学生(不含一年级新生)。
      (四)竞赛组委会将对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违规、冒名顶替者,取消该单位的比赛成绩与资格,对情节严重的,全省通报,并停止该单位参加下一届中学生健美操锦标赛的资格。
      (五)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时,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书(领队签字)以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并缴纳申诉费500元,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否则将不予退回。
      九、运动员注册
      (一)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办理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凡未办理注册卡的不得参加比赛。
      (二)办理流程:①请填写注册信息表(www.sxxsty.com中“政策法规”栏下载电子表格并填写),②电子一寸近期免冠证件近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sxxsty@163.com(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比赛项目及学校全称),一经发送,注册信息不得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运动员赛前应向赛会检录处交验运动员注册证,如赛中临场丢失注册证的,则提交并查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三)在省学生体育协会已办理注册的该项目的学生运动员无需另行注册。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名次与奖励:
      各参赛队团体分按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计算:竞技健美操以单项比赛名次积分(名次积分按9、7、6、5、4、3、2、1计分),积分相加,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名,前三名颁发奖牌。
      (二)个人名次与奖励:
      所有比赛项目预赛录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决赛成绩为最终比赛成绩,若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单项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所有比赛项目录取前八名,如不足8队或8人,则减一录取)。
      (三)特别奖项:
      1.团体:最佳团队组织奖2个(高中、初中各1个)。
      2.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实际参赛队比例评选。
      3.个人奖:优秀裁判员6名、优秀教练员若干名(各单位获得冠军队伍的教练员)、明星运动员每队1名。
      十一、裁判员与仲裁
      (一)仲裁与裁判均由省学生体育协会选派,裁判员必须参加赛前学习并考核合格,方可具备执裁资格。
      (二)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遵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为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比赛中健身健美操、啦啦操项目不接受申诉;竞技健美操只接受针对本队难度分的申诉要求,并需在赛后10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诉(具体难度名称、组别及分值,并同时提交清晰的视频资料)。申诉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至仲裁处,经仲裁组裁定,申诉成功则退还费用。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各地市选派学校报名参赛,名额不限。各组各单项每单位均可报两人或两组参赛(须在报名时注明1队或2队)。每队限报领队一名,教练员两名。
      (二)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6月25日。
      (三)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时间: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14:00
      地点:西安高新逸翠园学校
      会议时间不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按时参加。
      (四)报名地址及竞赛部联系电话:西安高新逸翠园学校体育组高新区锦业二路、三路之间交通辅道76号。
      联系人:朱国强 13891887854,QQ:502347469
      (五)各参赛代表队须于6月25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寄送至省学生体育协会,电子版报名表同时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和朱国强老师邮箱(sxxsty@163.com、QQ:502347469),逾期不予受理。
      1. 纸质打印版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
      2. 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 参赛运动员电子学籍卡复印件;
      4. 参赛运动员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三张;
      5. 学生首次注册信息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
      6. 全队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复印件;
      7. 全队运动员由当地县或县级以上医院开据的健康证明。
      (六)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增改。
      十三、经费
      各队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徐强   13991103237
      十四、其他
      (一)抽签出现某一组或某一运动员连续上场比赛时,根据前后出场顺序,由仲裁委员会与相关代表队协商调至本项目合适位置。
      (二)参加竞技健美操自选套路、有氧健身操自编成套比赛的各参赛队报到时请提交高质量的CD盘(MP3格式),每张CD盘只可录一首音乐,并填写单位名称、参赛项目、出场顺序等信息,否则不予参赛。不接收U盘。
      (三)各队请自备校旗一面,规格为3号旗。队伍参赛简介50字,(本队简介及人文口号)。
      (四)各队要准备4×8拍操化组合动作,准备比赛入场式用,动作形式不限。
      (五)本届比赛所有获奖证书均由省学生体育协会颁发。
      (六)各参赛代表队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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