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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陕教体办〔2015〕14号


2015-04-30 09:14:12   来源: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1号)要求,现就2015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活动以“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旨在引领青年学生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民族文化,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基础。
      二、活动内容安排
      (一)国家院团在陕演出8场。
      1.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演出4场:经典剧目《水墨中华》、《国色天香》;
      2.上海昆剧团演出4场:传统经典名剧《牡丹亭》。
      (二)省内院团演出9场。
      1.陕西省戏曲研究院演出2场:小梅花秦腔团《杨门女将》;
      2.西安音乐学院演出3场:陕北民歌专场音乐会、民族管弦乐团音乐欣赏;
      3.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演出2场:经典曲目《庆典序曲》等欣赏音乐会;
      4.西安佳音合唱团演出2场:“旋律中的记忆”——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合唱音乐会。
      (三)省内专家讲学团讲座2场。
      林声经典音乐试听系列讲座2场(具体演出安排见附件1)。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学校要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活动的总体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注重质量,重在育人。演出单位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导向和高雅艺术品位。各相关学校要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认真组织学生观看演出,积极引导学生关注高雅艺术,接受高雅艺术,成为高雅艺术的受益者。每场演出学生观众数必须占观众总数的95%以上。
      (三)加强宣传,及时反馈。各相关学校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各种媒体,注重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要及时反馈活动信息,提供宣传素材,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将活动调查问卷(见附件2—附件4)及活动照片(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节目单、简报和总结等材料分别报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10—66096677,传真:010—66096386,邮箱:quanguogaoyayishu@126.com)和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箱:sxtwyc@126.com)。
      为加强全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宣传力度,受省教育厅委托,陕西科技大学宣传部负责开设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专题网页(http://ys.sust.edu.cn/index.htm)。各相关学校应及时将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情况(包括节目单、简报、现场照片)上传陕西省高雅艺术进校园专题网站(电子邮箱:sjgy@sust.edu.cn;联系人:郭姗姗;电话:029—86168036)。各校反馈情况将作为艺术工作评价和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请各相关学校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部门及负责人、联系人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联 系 人:张 亮
      电    话:029—8866889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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