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转发《教育部关于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4-11-04 14:30:40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师〔2014〕26号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省属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有关单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北京师范大学师生座谈时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做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
陕教师〔2014〕26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省属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北京师范大学师生座谈时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做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要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将《教育部关于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指导意见和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志愿服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无偿为社会及他人提高帮助和服务的公益活动,有助于教师更加深入地了解国情、社情、民情,用教师的爱心引领社会风尚,也是教师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升专业素质,接地气,提高社会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全体教师积极参与。
      二、深入基层,自觉服务。此次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了教师职业特点和优势,各级各类教师均要深入基层,关心农村教师、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学生等,在知识服务、科学普及、文化宣传、政策咨询、专业培训等多方面发挥作用,要深入到艰苦第一线,要自觉自愿为基层师生服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组织,创新形式。各地各校的志愿服务活动要在当地文明委和志愿服务联合会指导和帮助下,构建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教师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建立教师志愿服务个人档案、组织成班式或一对一帮扶等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增强教师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提高教师志愿服务活动的有效性。
      请各地各校将有特色的教师志愿服务活动及时报告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sxsfc@126.com
      联 系 人:樊婧      联系电话:029-88668690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30日
 
教育部关于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

(教师〔20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必须道德高尚,有仁爱之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是无偿为社会及他人提供帮助和服务的公益行为,是新时期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在实践中提升专业素质和社会服务能力,是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用爱心奉献自身学识,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地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按照广泛参与、长期坚持、注重实效的要求,结合教师职业特点和优势,发挥教师志愿服务的示范效应和育人功能,立足教育,服务社会,将志愿服务与促进学生成长相结合,与提升教师品德修养和学识水平相结合,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坚持鼓励原则,强调教师的社会责任,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自愿原则,号召和提倡教师利用工作之余主动参与适合职业特点的志愿服务活动;坚持无偿原则,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倡导利他为人的价值理念,鼓励教师根据个人专长和爱好无私奉献;坚持量力原则,讲求实效,尽力而为。学校领导和党员教师应率先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主要内容和活动形式
      丰富志愿服务内容。中小学教师可将农村留守儿童、城市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和学习有困难学生,以及薄弱地区教师等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积极开展免费学习辅导、巡回支教、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儿童安全知识宣讲、城市教师对口帮扶农村教师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高校教师可在知识服务、科学普及、文化宣传、政策咨询、专业培训等方面,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医疗服务下乡进社区、科技成果惠民生、专业对口支援交流、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调查和政策建议、扶危济困、应急救援、重大活动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退休教师可到学校、社区及农村薄弱地区,开展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教学技能传帮带、传统文化弘扬、关心下一代等志愿服务活动。
      创新志愿服务形式。将教师个体志愿服务与团队志愿服务统一起来,提升协同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服务对象的多元需求,逐步形成类型多样、特色鲜明、作用明显的教师志愿服务队伍。将教师志愿服务与学生志愿服务统一起来,教师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的基础上,指导帮助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有效的实践育人成果。将教师短期志愿服务与长期志愿服务统一起来,学校可在接受志愿服务的地区或单位建立长期交流合作的志愿服务基地,通过系统持久的志愿服务,使教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增强社会责任感,使志愿服务成为教师成长的新途径。
      三、工作要求和组织保障
      构建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各地各校要在当地文明委和志愿服务联合会指导和帮助下,积极支持广大教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宣传、组织、人事、工会、团委等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成长发展的重要环节。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在鼓励支持教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将志愿精神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断提升教师志愿服务精神和志愿服务能力。
      形成教师志愿服务长效机制。鼓励教师成为注册志愿者。支持各地各校成立教师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建立教师志愿服务“绩分银行”,对教师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认证和登记,有关表现可在教师考核评价中予以参考。教育部指导成立“全国教师志愿服务联盟”,纳入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系统,整体指导全国教师志愿服务活动。
      完善教师志愿服务保障条件。各地各校应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便于教师志愿者组织自主开展工作。要为教师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大力宣传教师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营造有利于教师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教 育 部
                         2014925

相关热词搜索:志愿服务 意见 教师

上一篇: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
下一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