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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基础教育“十二五”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4-09-28 09:37:53   来源:陕西省电化教育馆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各市电教馆、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我馆于2013年12月下发《关于组织做好<陕西省基础教育“十二五”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陕电教〔2013〕54号)文件,开始受理省级“十二五”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的结题申请工作。现因省财政厅对事业单位财务收费管理调整以及我馆办公地点变迁,结合前一阶段所接收鉴定材料的审核情况,对下一阶段结题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结题形式

    结题采用通讯鉴定或者现场鉴定形式,由各申请单位自行选择。

    1、凡申请通讯鉴定的单位将鉴定材料通过特快专递一次性提交省电教馆。

    2、对于取得具有重要价值和显著效果的课题,如需采用现场鉴定的方式,承担单位需提前与省电教馆联系,协商具体鉴定时间。

    鉴定材料

    1、填写《陕西省基础教育“十二五”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鉴定申请书》(见附件,可在陕西教育网上下载),发送至snyjzdb@126.com,同时打印盖章后一式两份提交省电教馆。

    2、研究成果附件及电子类成果(含优秀论文、教学设计、典型课堂案例、课件、专题学习网站等)二套,以光盘形式或者网络形式提交省电教馆。

    3、若课题组出现成员变更,申请单位需同时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说明变更原因。

    鉴定流程

    1、省电教馆收到鉴定申请书,经规范性审查通过后,向申请单位发送确认邮件,省电教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鉴定。

    2、鉴定主要采取专家评议方式,由省电教馆组织5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形成鉴定组。特别重大和有影响的课题,其鉴定专家人数可由省电教馆与课题承担学校或单位协商议定。

    3、鉴定组专家按照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原则,对研究成果分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难易程度、应用价值等五个方面,进行定性(从上述五个方面进行模糊评价)和定量(分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D级不合格)相结合的等级分类评价。

    4、省电教馆根据鉴定组意见确定评审结果,并向申请单位下发《陕西省基础教育“十二五”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鉴定评审书》,对于鉴定合格及以上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

    鉴定经费

    1、根据省财政厅对事业单位财务收费管理的规定,我馆不再收取课题管理费用,《关于组织做好<陕西省基础教育“十二五”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陕电教〔2013〕54号)文件所公布的我馆原来使用的陕西省财政厅非税代收账户(账号:5630 2000 0181 9600 0004 37)6月份已停止接收课题鉴定费用。因此,结题过程中鉴定专家评审费由申请单位承担,省电教馆承担结题证书制作等费用。

    2、采用通讯鉴定方式所需专家评审费1100元,申请单位在报送鉴定材料时由省电教馆暂时代收,评审结束后支付专家,并将专家签领清单返回申请单位。

    3、采用现场鉴定方式的课题,鉴定所需费用(含专家劳务费、食宿、交通费等)全部由申请单位承担。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剑锋029-62396005

    王明学029-62396009(鉴定材料接收)

    邮箱:snyjzdb@126.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南段3号陕西省电教馆办公楼

    邮编:710016

 

 

陕西省电化教育馆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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