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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4-05-17 19:28:04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体办〔2014〕17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视力防控工作,提高青少年眼健康水平,努力解决中小学生近视率居高不下的突出问题,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控、常抓不懈”的原则,把近视眼防控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面向全体学生实施预防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改善教学卫生条件,普及视力保护知识,落实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按照不同年龄学段要求将近视眼防控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建立学校、家长、社区联动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合力。
      二、各级各类中小学要继续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08〕27号)要求,将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班级管理内容,作为年终考核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和学生学习生活规律,依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合理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教师应将培养学生良好用眼卫生习惯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中,及时纠正学生不良读书写字姿势,课间督促学生到室外活动或远眺,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和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统筹学生家庭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各年级不超过90分钟。要引导和提醒学生和家长,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
      三、中小学要根据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可调整一次学生座位。根据学生身高变化,及时调整其课桌椅高度。要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病率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对 0.5以下视力的学生应及时向家长通报检测结果,督促其尽快到医院眼科做进一步检查,如确认已患近视,应及时验光配镜。坚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制度,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认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户外体育活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按照《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见附件),在师生及家长中广泛深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中小学要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每学期开学初和学期结束放假前,通过品德与生活课或体育与健康课、主题班队会等,集中对学生进行保护视力教育。在每年6月6日的“全国爱眼日”,中小学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预防近视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和动员专业机构、新闻媒体参与,扩大宣传效果。 
      各市(区)教育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市中小学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并于2014年5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张亮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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