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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三星爱心奖助金”资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4-04-16 07:57:39   来源:陕西省教育贷款与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贷办〔2014〕7号

 

有关市教育局:
      根据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陕西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所商定的关于教育支援方面开展公益活动的协议精神,为了支持陕西省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在汉中和安康两市设立“三星爱心奖助金”资助项目,用于奖励应届高考成绩优秀学生和资助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范围及对象
      奖助范围为汉中市(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10县和安康市(汉滨区、汉阴县、宁陕县、石泉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10县区。奖励对象为2014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成绩优秀的应届生;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二、奖助金额及标准
      2014年奖助金额共200万元(奖励、资助各100万元)。汉中、安康两市分别用于奖励当年高考成绩优秀学生各50名,即每县(区)5名,其中理科奖励3名,文科奖励2名,每人奖励10000元,合计100万元;两市分别用于资助高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100名,即每县10名,每人资助5000元,合计100万元。
      三、奖助学生需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或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成绩优秀学生。
      四、操作管理
      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奖助项目学生申请、评审和奖助款发放工作,根据所分配的奖助名额,分别选取当年参加高考成绩优秀且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本县(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本市奖助项目布置、汇总上报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相关要求
      1.程序公开。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申请资格、条件进行评审,按照分配的名额选取学生。对拟奖助的学生人选必须在本县(区)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奖助款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受中,并组织学生签收。
      2.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低扣、拖延支付。相关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均要建立项目专账,实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管理使用。相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县区实施“三星爱心奖助金”资助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县区受助学生评定的公正性及资金的专款专用负全责。
      3.根据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三星爱心奖助金”资助项目有关要求,请汉中、安康两市教育局尽快安排布置该项奖助工作,省教育厅将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将奖助款拨入两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用账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及时将奖助资金拨入相关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账户;汉中、安康两市教育局要督促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2014年8月底前将奖助款发放到学生受中。9月20日之前将“三星爱心奖助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奖助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邮寄地址为: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710061。电子文档发送至506054461@QQ.com,luokaibin@foxmail.com。
      联系人及电话:葛彩丽 029—88668829
      雒开彬 029—88668830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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