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第九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4-03-17 09:35:06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撰稿:ljz转   摄影摄像:    ;  评论:0 点击:

陕教基一〔2014〕4号

 

各市(区)教育局、科协,韩城市教育局、科协,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我省《实施意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中小学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科学素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省中小学科技创新活动实际,省教育厅、省科协制定了《陕西省第九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张兴宝
      电 话:029—88668926
      邮 箱:sxszjb@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3月7日


 

陕西省第九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陕西省第九届中小学生科技节的主题是:“节约资源,创意校园”。全省中小学通过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创新活动,举办科普报告会、科技创新经验交流会、组织展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培养中小学生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浓厚兴趣,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在广大中小学形成“人人都参与,班班有项目,校校有特色”的生动局面和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气,整体提升全省素质教育的实施水平。

      二、活动安排
      本届科技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活动启动(4月1日—5月1日)。
      1.2014年4月,由各市教育部门和科协自行举办本市中小学生科技节启动仪式。
      2.各市、县(区)教育局、科协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节约资源,创意校园”的主题,制定和发布当地活动方案,做好面向所有中小学校的组织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方案实施,活动开展(5月1日—10月31日)。
      ——各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与科协密切合作,根据当地科技节活动项目和内容,主动邀请有关青年科学家深入市县和学校举办科普报告会,指导中小学科技创新工作。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科技创新与科普知识宣传,营造人人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浓厚氛围。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科协要督促当地中小学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建立科技创新实验基地,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都应举办科技节。
      ——中小学校要结合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小学科学等课程学习,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开展科学观察、科技制作、小设计、小种植、小养殖、电脑制作、机器人比赛等多种类型的科技创新活动,真正做到“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
      ——各级教育部门和科协要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和全省性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生电脑制作大赛、中小学生机器人大赛等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水平。各市、县和学校也可自行组织有关比赛。
      ——各县(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充分利用在科技创新资源方面的优势,与中小学密切配合,为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提供科技创新的场所和条件。要加强活动中心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动员更多的教师、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可通过巡回展示、专题培训、技能指导等多种形式,让广大中小学生参与和体验科技创新活动的过程与结果,提高他们科技创新意识的实践能力。
      第三阶段:举办节日,展示成果(11月1日—11月30日)。
      ——以县区为单位集中展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结合中小学生科技创新优秀作品的集中展示,可开展表彰先进、交流经验等相关活动,进一步营造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氛围与环境。
      ——各市教育部门和科协要认真组织、指导各县区开展第九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选择一个有影响的县区设立中心会场,举办“第九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展示周”,集中展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优秀作品,并组织开展第九届中小学生科技节的宣传、交流、观摩、培训等活动。
      ——省教育厅、省科协将选择参加一个市的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展示周活动,并树立典型、总结经验,集中宣传,向全省推广好做法和好经验。
      三、活动要求
      1.各市、县(区)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工作简报,广泛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成效和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
      2.中小学要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培养骨干队伍,完善激励机制,为学生普遍参与活动提供应有条件及保障。
      3.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和科协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与支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共同为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和配合。11月30日前,各市教育局要将今年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联合督校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陕西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