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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展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3 发布人:刘建忠 浏览次数:649

陕教基二办〔2015〕6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2015年5月,教育部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在青岛共同举办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并举办全国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展览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展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5〕4号)精神,我省决定组织参加本次展览活动,现就参展案例报送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目的与主题
      本次展览活动的目的是:总结近年来信息技术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应用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深度融合,提高信息技术开发应用的针对性、有效性,展示和宣传教育信息化应用发展的成就。
      本次展览活动的主题是:信息技术推动中小学教学方式的变革与创新——校本、探索、进步、融合。
      二、展览时间与地点
      定于2015年5月23—25日在青岛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5月20—22日布展,23日上午开展,25日下午撤展)。
      三、参展案例内容
      本次展览活动侧重于教学层面的成果和案例。我省展区重点展示三类成果:省级基础教育信息化的教学应用案例、区域(市或县区)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案例、中小学教学信息化优秀案例。区域案例和中小学优秀案例由各市统一报送,省级组织评选后参加全国展览。各市推荐报送的案例要围绕教学,紧扣本次展览主题,充分展示本区域信息技术应用在改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的特色和亮点。案例要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已取得一些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实践成果,避免面面俱到、泛泛而谈。
      (一)区域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典型案例。
      各市须报送1个市级案例和1—2个县(区)级案例。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总结提炼案例:教育信息化促进本地区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信息技术课程的建设与应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区域网络教研、网络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数字化学习、信息技术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教育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与应用、教学软件开发和服务等。
      (二)中小学信息化教学优秀案例。
      各市须报送3个中小学校优秀案例,可涵盖信息技术与教育思想和观念、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深度融合,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有效教学,信息技术环境下学生个性化学习,信息技术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科学应用,信息技术环境下校本课程建设,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信息化环境下教育教学模式的变革创新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教学应用案例。
      省直属学校西安中学和西安小学各上报1个案例。我省教育信息化试点中小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案例形式与报送要求
      国家采用展览、演示、体验相结合的方式,借助多种媒体,以展板、实物、专题片、专人讲解、互动体验等方式进行展示,也可现场展示远程同步教学、模拟课堂、说课等。
      (一)文字和图片。文字不超过1000字,介绍区域和学校典型案例。每张图片不低于1000万像素,并附说明。
      (二)实物成果,支撑案例的书籍、宣传册、优质教育资源、演示光盘,具有显著应用效果的校本教材或地方教材等。
      (三)适合播放的专题片、课堂实录、各类主题或专题活动实录等可视化成果,视频文件分辨率不低于1080p。
      (四)可通过网络环境,借助交互式电子白板或交互式高清电视现场体验的教学平台、网络课程、教师培训、远程同步课堂、协同教研等互动性成果。
      (五)现场模拟课堂或说课。一个教学时段不超过20分钟。
      各市要认真填写《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展览活动案例汇总表》和《案例申报表》(附件1和附件2),说明案例形式和支撑材料,务于4月28日前将盖章纸质版传真至省教育厅,并将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如容量较大不宜发送,请刻盘与实物成果一并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展览活动规格高、时间紧、任务重,国务院和教育部领导届时将出席参展。为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我省参展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做好展览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认真遴选推荐优秀案例,把我省教育信息化近年的优秀成绩总结出来,展示出去。省教育厅将对各地上报的案例进行省级评选,表彰优秀成果和优秀组织奖,并向全省通报。
      各市和相关厅属单位务于4月2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传真至省教育厅。
      (二)各市要提前做好中小学教师、校长、电教人员和教育管理人员现场参展的动员组织工作,省级组团参展文件另发。
      (三)积极鼓励省内高校、科研、出版等机构申报中小学教学信息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参展。参展产品必须为自主研发的数字资源、网络课程、虚拟实验室、系统平台等,产品及服务要深度融入学科教学并已取得较好效果。
      联系人:何 方(基教二处)88668965
      赵晓声(省电教馆)88668618、13201506972
      李 昊(省电教馆)62396021、13060398256
      传 真:62396000
      邮 箱:sn87323812@126.com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南段)3号陕西省电教馆
      邮 编:710016
      附件:1.  
各市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展览活动案例汇总表.doc
             2.   全国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展览活动优秀案例申报表.doc
             3.   市级联系人信息表.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