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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评优活动的通知》(市教办发〔2015〕66号)全文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中小学各学科教师。 二、评优范围:中小学所有学科。 三、评优项目 与教育技术应用有关的交互式电子白板优质课、一对一数字化环境教学和微课,各项评审标准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一)交互式电子白板优质课:指课堂中使用交互式电子白板进行教学,促进师生互动、优化教学的课例(“交互式电子白板”既包括传统电子白板产品,也包括等离子、液晶、LED、背投等交互式一体机,不限品牌)。 制作要求:教师应优先使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duyun.cn/)和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sneduyun.com/)中所提供的各类教学资源。报送的课例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恰当展示教师活动、学生活动和投影、电脑、交互式电子白板上的内容,用摄像机附带麦克风或专用麦克风采集声音。 (二)一对一数字化环境教学:是指在每位学生均拥有一台数字化终端设备的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环境下,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自主学习和主动学习,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新型教学方式。参赛作品应是反映一节优秀课的教学视频、教学设计与课件等信息资源包。 制作要求:应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视频及其解释说明、教学资源、学生作品等。教学视频的主要教学环节应有字幕提示,可以是完整的一节课,或是包含几个关键教学环节的视频录像剪辑。如作品中有论文、学科领域专家对教学实施的评价等可一并报送。 (三)微课:是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学科知识点、疑难问题、实验操作、教学环节等进行的教学过程及相关资源的教学活动。以在线学习或移动学习为目的,展示相对独立的语音或视频式的学习片断,具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如录屏、录像和视频短片等。所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微课视频,还可以提供与选题相关的辅助扩展资料(可选):微教案、微习题、微课件、微反思等,便于评审。 制作要求:选题简明,内容科学正确、结构完整、逻辑清晰,用规范的技术和语言,要达成目标教学且形式新颖、精彩有趣。视频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音画同步,主要教学内容和环节有字幕提示或说明,录制时长为5—10分钟。 (四)视频格式要求 参赛作品中所包含的视频,均为H.264+AAC编码的MP4文件,分辨率为720×576或以上,视频码流为0.5-1Mbps,音频码流为192kbps。视频片头应显示作品名称、学科、年级、教材版本、作者、单位等信息。 五、评审方式 作品征集:4月30日前。 六、报送方式 报送方式:以学校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每位教师限报一件参赛作品。 七、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活动各类作品设置一、二、三等奖,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 联系:闫战辉 电话:87455319 邮箱:278261693@qq.com Qq群:100818173 地址:东一路61号三楼信息办 新城区教育局 2015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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