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30通知公告: 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教育集团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第十一周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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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3 发布人:刘建忠 浏览次数:1044

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对2014年度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上下联动检查的通知》(市财函〔2015154)的要求,为积极准备5月份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检查,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决定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413424

二、检查范围

全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

三、检查方式

采取不提前通知、随机抽查方式,抽查学校比例大于50%,即30所学校左右。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及问询学生等方式。

四、检查内容

1认真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的负责人。

2、统一设立标志牌和公示栏,并在做好日常政策公示的同时,每年秋季开学对本年度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资料备查),并在校内进行公示,确定名单后在区教育局备案。

3、日常管理中,营养改善计划职责明确,对食品的接收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发放环节、留样环节、回收环节、应急环节、公示环节、教育环节、建档环节这十个环节予以规范,建立相应的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切实做好每天的登记、发放工作。

检查标准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校长亲自抓,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切忌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实效。

2、各校要认真对照《西安市新城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检查表》(附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各学校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学校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员要求在岗,随时接受检查。对检查组提出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解决。对于在这次检查工作中,工作失职,不履行责任,产生不良后果的单位、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

                             2015年4月10



附件下载
西安市新城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