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通知公告: 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教育集团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第十周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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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8 发布人:王梅 浏览次数:2509
全体教师:
         现将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请根据文件精神,参照遴选条件,请符合 条件并有意申请的教师,于2014年6月10日之前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上报教师发展中心。                              

                               西安市八十九中学
                                2014年5月28日

 
 
 
 
 
 
 

西安市教育局 文件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教发〔2014〕27号

 
 

      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4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沣东新城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继续加强我市骨干教师队伍体系建设,推动基础教育创新改革发展,现将2014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教学能手从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教研人员中推荐。骨干教师从已认定的教学能手中推荐。学科带头人从已认定的骨干教师中推荐。特别优秀的可跨层次选拔推荐,但数量不超过分配名额的10%。
   二、推荐认定名额
2014年拟认定教学能手300名,骨干教师150名、学科带头人50名。请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属有关单位按《西安市2014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的指标差额推荐培养人选。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无违反师德规定的行为。
    2.职业素养。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对所任学段和学科的课程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教学特色鲜明,有比较成熟的教学经验,教学功底扎实。
   3.学历要求。中学(含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岗位要求。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教师进修学校及教研室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所从事的教学工作与认定的教师资格专业一致或相近。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合格,其中1次以上优秀等次。
    (二)专业条件
    1.教学能手条件
   (1)职称要求。应具备二级以上教师职称,教龄应在五年以上;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教龄应在三年以上。
   (2)教学实绩。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驾驭能力强,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在学校、区县及以上组织的评优、赛教活动中成绩突出。
   (3)研修能力。近三年内,承担过区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并在区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在区县、市级论文评比、课题研究中获奖。
    2.骨干教师条件
   (1)职称要求。应具备一级以上教师职称,教龄应在八年以上;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教龄应在五年以上。
   (2)教学实绩。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能熟悉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实绩突出。在区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中成绩突出或在评优中受到表彰。
   (3)研修能力。近三年内,主持过区县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研究课题通过成果鉴定;或在市教育局、教科所论文评比或成果评比中获一等奖;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1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
   (4)骨干作用。近三年内,承担或指导过青年教师参加区级以上公开课教学活动,在区县及以上级别的比赛或评优活动中获奖。
    3.学科带头人条件
   (1)职称要求。应具备高级教师职称,教龄应在十年以上。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教龄应在八年以上。
   (2)教学实绩。能系统掌握、全面理解学科课程标准,教学风格鲜明突出,教育教学业绩显著,在区县、市级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秀;并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综合奖励。
 (3)研修能力。近三年内,主持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课题通过成果鉴定;并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CN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4)引领作用。近三年内,承担或指导过青年教师参加区县级以上公开课教学活动或专题讲座,在本市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优先条件。符合遴选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推荐。
    1.在山区、边远地区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
   2.具有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骨干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经历的教师以及从事农村中小学教师研修指导经历的教师。
    3.课程改革中新设置的学科及薄弱学科教师。
    4.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受到表彰奖励的教师。
    四、推荐培养认定程序
     (一)学校推荐(2014年6月15日前)。学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经个人申报、教研组提名,资格审查,拟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局。
   (二)区(县)评审推荐(2014年6月30日前)。各区县教育局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提出拟推荐人选报同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三)市级审核培养(2014年7月—10月)。市教育局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区县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培养人选,并对培养对象进行市级培训。
    (四)市级考核认定(2014年11月—12月)。成立市级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培养人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西安市“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五、培养时间、内容和形式
2014年7月—11月,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下,由市教科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实施(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和市属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坚持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各学校(单位)应召开全校(单位)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培养认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考核,正确评价,经集体讨论研究并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
   (三)各区县和学校(单位)应重视推荐人选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实践成果;应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校,特别要关注偏远学校、薄弱学科、学前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教师在各级评选活动中所占比重。严格审查资格,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好中选优的原则。各区县应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市培养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师资管理处。
   七、报送要求
    1. 各区县教育局要分别填写并报送《西安市2014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推荐培养人选一览表》(见附件2)。
   2.推荐人选材料:推荐培养人选材料每人一袋,材料袋正面注明区县、申报类别、姓名、学校名称、学段学科及材料目录(报送时请核对相关信息)。《西安市2014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认定评审表》(见附件3);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出版论著或发表文章的封皮、目录、正文复印件;论文、赛教、优质课评优、教师基本功比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承担课题的立项、结题证书复印件;近五年内年度考核复印件;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或支援农村教育证书、聘书复印件;其它代表认定学科水平的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附件2、附件3电子版(文件夹以“区县2014年手骨头培养人选”命名、评审表标注姓名、单位)同时报送至市教育局师资处和市教科所。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单位)要对复印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并在复印材料上加盖公章。
   请各区县教育局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附件2和附件3不随文印发,请登录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xaedu.gov.cn/)“部门文件”栏目下载。
    西安市教育局师资处
    联系人:魏登峰    联系电话:86786593
    电子邮箱:xaszglc@126.com
    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陈海兰    联系电话:87639262转624
    电子邮箱:xajkspx@126.com
    地    址:西门里南马道巷31号 
 
                            
 
 
 
                           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