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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差 3年内不得参评优秀教师

发布时间:2013-03-29 发布人:刘建忠 浏览次数:1279

2013-03-27 06:05:07 来源: 西安日报(西安)  

本报讯(记者司文)市教育局昨日下发通知,即日开始至910日,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强师德、铸师魂”为主题的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教师重点进行自我查找是否引导学生订购书报教辅材料、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等问题。同时逐步建立健全7项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教师重点进行自我查找

教师要查找自我行为举止是否违反教育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是否违反社会公德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损教师形象。查找是否存在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和积极的进取心,教学上应付,备课不充分,教学过程不严谨,上课随意,不认真批改作业,不思进取,不重视业务学习和思想提高,教学成绩长期没进步等问题。

查找是否存在教育观念落后,教育管理学生缺乏耐心、细心和爱心;对学生不能公平对待、一视同仁,根据自己的好恶厚此薄彼;不尊重学生的人格,歧视、讽刺、侮辱、责难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乱收费,引导学生订购书报教辅材料等问题。

查找是否存在衣冠不整,不修边幅,语言粗俗,举止不端;课堂上接打电话,在课堂或考场上吸烟,工作日酗酒,酒后上课,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不尊重家长,不能友善地与家长沟通,指责、训斥学生家长,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问题。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逐步建立健全7项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师德师风培训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要保证每周1小时的师德学习教育时间,暑期要开展集中教育,做到师德教育培训经常化、制度化。

“师德承诺”制度:各学校每学期开学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师德承诺”签字仪式,组织教师向社会公开作出师德“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网页、宣传橱窗的醒目位置,学校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先进师德典型宣传制度:每年举办一次具有一定声势的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宣传活动。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宣传橱窗等,树立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典型。每学期要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经验交流会、主题讨论会和教师职业道德宣誓等活动,以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师德师风民主评议制度:建立社会、家长、学生民主评议师德师风的制度,每学期组织一次民主评议活动,通报评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度:对违反师德行为规范的教师,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晋升职称、职务,3年内不得参加优秀教师评选,已取得称号的,要取消其称号。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取消其教师资格,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师德责任追究制度:对师德建设抓得不力,导致师风不正、或出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学校每学期要向教育主管部门作出师德师风自查的专题书面报告,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区县教育局。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不处理的,教育主管部门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对学校和教师的师德师风要做到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教师考评考核要有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并将师德师风情况如实填写入《年度考核登记表》,装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晋级、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干部培养的重要依据。

 

作者: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