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通知公告: 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教育集团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九周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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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2022-2023学年度秋季有关申请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发布人:屈倩 浏览次数:1554

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2022-2023学年度秋季

有关申请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根据陕教规范【201915号《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要求。我校特制定《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依照本办法我校本学年高中资助工作如下:

一、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或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的学生;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父母双残或单残的家庭困难学生及残疾学生;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评定的烈士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补对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消防战士等子女;因抗击疫情而牺牲的医护人员的子女;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习和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分为两档: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

三、资助申请: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五、申请办法:

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于930日之前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普通高中学生家庭情况调查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艺体中心。

根据学生不同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比如医院病历、火化证、死亡证明等;低保证、烈士证、失业证或下岗证等证件证明;其他应提供村委会(居委会)、乡镇、县级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新申请高中资助的学生需提交:

1.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首页和本人所在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

3.《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一份;

4. 学生家庭情况调查相关材料

以前申请过高中资助的学生需提交:

1.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首页和本人所在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

3.“高中学生资助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4.《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一份。

5.学生家庭情况调查相关材料

备注:

1、班级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且不能全部是班干部,评审过程拍照35张留资料,《班级评审记录表》需班主任签字后于1010日前交艺体中心。

2、各位班主任请将《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电子版转发到家长群,并截屏留资料;纸质版张贴到教室并拍照35张留资料。

3、各班的《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传》拍照35张留资料。

以上照片和截屏请以电子版发给艺体中心马艳平老师,谢谢

校艺体中心

202295

 

新城2022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