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直属单位、群众学术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省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具体评审范围、申报条件、申请材料、申报方式、评审办法等详见相应类别评审工作安排。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