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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协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6 发布人:刘建忠 浏览次数:1184

信息安全管理协议公告

为提升学校网络上网速度,使校园网络更安全、高效、稳定地运行,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学校根据上级相关政策,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公司签订互联网上网光纤带宽服务合同。根据国家工信部等文件及相关法律要求,上网单位必须与运营商就单位接入互联网签订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协议,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全员参与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做到上网者人人知晓,人人遵守,学校特将此项协议予以全文公告。《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正文如下:

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  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  本单位已知悉并承诺遵守信息产业部等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

三、  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  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

五、  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完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六、  本单位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  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湖或者增加的;

3、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  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  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你单位有权停止接入服务直至解除双方间协议。

十、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司(个人)盖章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