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通知公告: 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教育集团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九周工作安排
首页 > 公告
其它公告

兵役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20 发布人:刘建忠 浏览次数:38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防部征兵办《关于做好2017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登记对象

(一)户籍要求:①新城区户籍适龄男性青年;②非新城区户籍但在新城辖区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适龄男性青年。

(二)文化和年龄要求:①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820周岁(199711日至19991231日之间出生);②高中文化程度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22周岁(199511日至19991231日之间出生);③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1824周岁(199311日至19991231日之间出生)。

 符合以上要求的男性青年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兵役登记是一项兵役工作制度,是国家依法对适龄公民进行登记注册管理的工作,以便国家掌握兵员潜力、应对可能的紧急情况,是每个适龄青年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它不等同于报名参军,可申请应征报名,暂无参军意愿的,也可申请暂缓参军。尚未登记的必须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三)登记核验: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按规定进行核验注册;年满17周岁(20001231日之前出生)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毕业生有应征参军意愿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

二、登记程序

(一)适龄青年网上自行登记:630日前,适龄青年及时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网页提示进行网上兵役登记,自行下载并打印兵役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及兵役登记表存根,送至新城区人民武装部(地址:西一路288号,西一路小学正对面)军事科。

(二)由兵役机关协助登记:如适龄青年无法上网或者登记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的,可到户籍所在街道或就读高校征兵工作站,由工作人员协助网上登记。

根据兵役登记人员信息情况,由兵役机关对兵役登记对象做出应服、免服、不得服兵役的结论。

三、登记时间:各街道(高校)设立兵役登记站,集中受理兵役登记的时间为110日至630日,应征报名截止时间为85日。

 四、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如:不能征集入伍,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招聘考试,不能办理出国手续,不能取得毕业证,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不能办理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不能享受社保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8741256187457511

    特此公告。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